关于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dmin2009-10-23  47

问题 关于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选项 A、犯罪嫌疑人甲和被害人乙在审查起诉阶段就赔偿达成协议,被害人乙要求不追究甲刑事责任
B、甲侵占案,被害人乙没有起诉
C、高某犯罪情节轻微,对社会危害不大
D、犯罪嫌疑人白某在被抓获前自杀身亡

答案B,D

解析 公诉案件中,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之间就刑事责任进行的交易不影响公诉机关的追诉行为,故A不正确。《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处罚的;(四)依照刑法规定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根据《刑法》第270条的规定,侵占案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B项中的甲侵占案,被害人乙没有起诉,符合前述第(四)项规定,故B正确。C项中高某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不属于前述第(一)的规定,除非增加条件“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免除刑罚”才能经由检察委员会作出不起诉决定,故C项不正确。D项中犯罪嫌疑人白某在被抓获前自杀身亡,符合前述第(五)项规定,故D项正确。本题正确答案是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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