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齐某起诉宋某要求返还借款八万元,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并向双方当事人送达出庭传票,因被告宋某不在家,宋某的妻子代其签收了传票。开庭时,被告宋某未到庭。经查,宋某已离家出走,下落不明。关于法院对本案的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齐某起诉宋某要求返还借款八万元,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并向双方当事人送达出庭传票,因被告宋某不在家,宋某的妻子代其签收了传票。开庭时,被告宋某未到庭。经查,宋某已离家出走,下落不明。关于法院对本案的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dmin
2014-02-08
30
问题
齐某起诉宋某要求返还借款八万元,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并向双方当事人送达出庭传票,因被告宋某不在家,宋某的妻子代其签收了传票。开庭时,被告宋某未到庭。经查,宋某已离家出走,下落不明。关于法院对本案的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选项
A、法院对本案可以进行缺席判决
B、法院应当对被告宋某重新适用公告方式送达传票
C、法院应当通知宋某的妻子以诉讼代理人的身份参加诉讼
D、法院应当裁定中止诉讼
答案
A
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130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第12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六)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本案中,被告经过传票传唤后离家出走,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对其可以缺席判决,其离家出走的行为不构成法律所规定的中止诉讼的情形,故A项正确;应选,D项错误,不应选。本案中被告并非在原告起诉时即下落不明,而是在起诉后并被送达传票之后才离家出走、下落不明的,故不得再对其重新适用公告送达,B项说法错误,不选。诉讼代理人分为法定诉讼代理人和委托诉讼代理人,其中委托诉讼代理人的选任须经过被代理人的授权,未经被代理人的授权,法院不得为当事人指定诉讼代理人,故C项说法错误,不应选。本题正确答案为A。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5SO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200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生效后,张某、李某、王某各投资30万元人民币注册成立了一家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点位于某写字楼。2007年8月,张某在受事务所委派给一家上市公司做年度报告时,因弄错了重要数据,导致该上市公司股票下跌,虽及时采取措施
河北省A地人民法院于2005年3月17日立案受理了李永与王强的合同纠纷案件。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认为本案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于2005年3月20日适用简易程序开庭审理此案。案件在审理过程中,由于王强提出新的证据,案情发生变化,2005年6月18
甲将自有房屋一套租给乙居住,租期为一年,一年以后,乙继续居住该套房屋,并向甲支付租金,甲也没有异议,继续接受租金。半年以后,甲急需使用该套房屋,遂以租赁合同不存在为由,要求乙立刻搬出房屋。下列说法哪个是正确的?()
日出股份有限公司于2003年成立,注册资本4000万元,2006年8月召开股东会议,以占有公司67%表决权多数做出决议:(一)更换两名监事,一是由股东甲代替股东乙,二是由职工丙代替职工丁;(二)批准公司董事会提出的将公司公积金1400万元中500万元转
甲住在村主干道的西面,在其住宅与村主干道间有一片宽约30米的菜地。几十年来,甲一家人都是穿过该菜地上的一条小路到达主干道的。后该菜地被本村村民乙承包,甲及其家人仍继续在该小路上通行。1999年,甲家里购买了汽车,为了使汽车能直接从村主干道开到家里,甲找到乙
A公司向B公司发出购买10000件玩具的要约,于3月5日到达乙公司,由于A、B两公司常有生意往来,一向都是B公司先发货,A公司收到货物一周内支付货款,于是B公司3月10日即在未给予A公司任何回复的情况下按照A公司的要求发货,3月12日又电话通知A公司其已经
张某和柳某婚后开了一家美发店,由柳某经营。二人自2005年6月起分居,张某于2005年12月向当地法院起诉离婚。审理中查明,柳某曾于2005年9月向他人借款2万元用于美发店的经营。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锦姜饭店提供代客泊车服务是履行什么性质的合同义务?()对于锦姜饭店门童代客泊车时将甲的车尾撞毁的行为,甲如果基于侵权要求饭店给予赔偿,那么赔偿范围包括()。
甲、乙、丙、丁分别购买了某住宅楼(共四层)的一至四层住宅,并各自办理了房产证。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1996年12月4日,大连港务局轮驳公司的拖轮为即将离泊中波公司的“李白”轮船进行拖带作业。拖轮水手李某按拖轮拖带作业铃声指示走到船的艏带缆桩前部,俯身整理引缆绳做带缆工作准备。这时候,“李白”轮水手长等三人未认真观察拖轮船艏环境,也没有向拖轮警示,便擅自
随机试题
某二叉树有5个度为2的结点,则该二叉树中的叶子结点数是()。
简述χ2检验的一般步骤。
下列选项中,属于小型企业会计主管岗位基本职责和要求的是
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根本方针是()
A、二丙酸倍氯米松B、可待因C、沙丁胺醇D、氨茶碱E、色甘酸钠用于各种哮喘及急性心功能不全的药物是()。
在护理胆石病人时,当观察发现何种情况时,提示为急性重症胆管炎,必须立即抢救
预应力大直径腹杆的对接焊缝、吊点处在塔柱管内的肋板焊缝,需在()℃温度下进行热处理,消除内应力后,再进行节点拼装。
爱宝公司是B国一家婴幼儿用品生产商,公司的产品包括婴儿床、婴儿车、婴幼儿学习及个人卫生用品等,产品主要在B国内销,B国近年生育率一直处于高位,为婴幼儿用品市场创造了不少商机。最近,爱宝公司的客户服务单位分别从互联网及投诉信件两个途径,收到15宗与其刚推出
(2016·河南)班级管理的目标是()
Theprofitmotiveisinherently______withprinciplesoffairnessandequity.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