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2014年真题)甲、乙签订一份设备买卖合同。甲的下列行为中,属于履行附随义务的是
(2014年真题)甲、乙签订一份设备买卖合同。甲的下列行为中,属于履行附随义务的是
admin
2018-08-01
26
问题
(2014年真题)甲、乙签订一份设备买卖合同。甲的下列行为中,属于履行附随义务的是
选项
A、甲应乙的要求送货上门
B、甲告知乙使用设备的注意事项
C、甲将设备维修工具附赠给乙
D、甲将设备检验合格证交付给乙
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点为转移财产权的合同。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当事人应本着诚实、守信、善意的态度履行合同义务,不得滥用权力或故意规避义务。合同义务不仅包括主给付义务和从给付义务,还包括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等产生的通知、协助、保密等附随义务。因此附随义务是指基于诚实信用原则的要求,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等产生的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故本题选B。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4zD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剥夺政治权利的内容是()。
“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
《刑法》第267条规定:“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
《刑法》第238条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
《刑法》第385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试说明:《刑法
《刑法》第385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试说明:如何理
宋某持三角刮刀抢劫王某财物,王某夺下宋某的三角刮刀,并将宋某推倒在水泥地上,宋某头部着地,当即昏迷。王某随后持三角刮刀将宋某杀死。关于王某行为的性质,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从字面上看贿赂的含义是()。
某甲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2009年1月1日,某甲主刑执行完毕。2009年7月1日,某甲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某甲政治权利还应被剥夺多长时间?()
随机试题
最常见的口腔颌面部感染致病菌是
病人,男,35岁,2年前因十二指肠溃疡合并大出血行胃大部切除术,术后半年经常出现头晕、心悸气短、疲乏无力,入院后诊断为缺铁性贫血。针对该病人的实验室检查,不可能出现的结果是
关于吩噻嗪类抗精神病药物中毒,说法错误的是()。
某单位与某设计院就购买该设计院设计专利签订了合同,此合同法律关系的客体是( )。
土工合成材料的定义是()。
企业将拥有的小汽车无偿提供给本单位高级管理人员使用,下列会计处理正确的有()。
某中外合资娱乐公司2004年1月在珠海经济特区设立,并于当年开始经营,开业当年获利,注册资本1000万美元,其中有500万美元是外方以境外金融机构借款购进国产设备作为资本投入的,经营期15年。2006年有关资料如下:(1)全年歌舞厅取得收入1800
(2017吉林)一对夫妻,因为上班时间常错开,有时甚至好几天都碰不上面。结婚近30年来,丈夫每次都会写一张纸条放在枕头下面留给下班回来的妻子看;根据微信团队的统计,2月14日0点到18点,520元的微信红包共发出960万个,与这些“烧钱”的情感表达方式相比
下列排序方法中,最坏情况下比较次数最少的是()。
Internationalairlineshaverediscoveredthebusinesstravelers,themanorwomanwhoregularlyjetsfromcountrytocountryas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