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3月1日甲将自己的三间平房以10万元的市场价格出卖给乙,乙一次性交付了全部价款,甲交付了房屋,一直未办理过户登记。2011年3月,这三间房屋被依法征收,按照补偿标准可获400万元补偿款。甲、乙为此发生纠纷。根据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admin2014-10-26  31

问题 2010年3月1日甲将自己的三间平房以10万元的市场价格出卖给乙,乙一次性交付了全部价款,甲交付了房屋,一直未办理过户登记。2011年3月,这三间房屋被依法征收,按照补偿标准可获400万元补偿款。甲、乙为此发生纠纷。根据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

选项 A、甲有权以重大误解为由撤销该买卖合同
B、甲有权以显示公平为由撤销该买卖合同
C、甲享有法定解除权,有权通知乙解除该买卖合同
D、甲有权以情势变更为由请求法院撤销该买卖合同

答案A,B,C,D

解析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房地一并抵押①《合同法》第286条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一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乙对在建工程的优先受偿权优先于抵押权人。故A选项错误;B选项正确。②《物权法》第182条规定:“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抵押人未依照前款规定一并抵押的,未抵押的财产的视为一并抵押。”据此,因丙银行已经办理了办公楼的抵押登记,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视为一并抵押,丙对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享有抵押权。故C选项错误。③《合同法》第81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承包人对在建工程享有的优先受偿权具有专属性,不随债权转让而转让。D选项中,乙将对甲的600万元工程价款债权让与丁之时,丁不能取得对建设工程价款的优先受偿权。故D选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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