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某出版社出版了一本学术论文集,专门收集国内学者公开发表的关于如何认定和处理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有关论文或论文摘要。该论文集收录的论文受我国著作权法保护,其内容选择和编排具有独创性。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某出版社出版了一本学术论文集,专门收集国内学者公开发表的关于如何认定和处理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有关论文或论文摘要。该论文集收录的论文受我国著作权法保护,其内容选择和编排具有独创性。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dmin
2012-10-28
33
问题
某出版社出版了一本学术论文集,专门收集国内学者公开发表的关于如何认定和处理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有关论文或论文摘要。该论文集收录的论文受我国著作权法保护,其内容选择和编排具有独创性。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选项
A、被选编入论文集的论文已经发表,故出版社不需征得论文著作权人的同意
B、该论文集属于学术著作,具有公益性,故出版社不需向论文著作权人支付报酬
C、他人复制该论文集只需征得出版社同意并支付报酬
D、如出版社未经论文著作权人同意而将有关论文收录,出版社对该论文集仍享有著作权
答案
D
解析
《著作权法》第11条第1款规定:“著作权属于作者,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所以,作者的论文被投稿刊登后,其仍然享有著作权。《著作权法》第10条规定:“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十六)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著作权法》第33条规定:“著作权人向报社、期刊社投稿的、……作品刊登后,除著作权人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外,其他报刊可以转载或者作为文摘、资料刊登,但应当按照规定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按该规定,出版社出版或者他人复制该论文集,仍需征得作者的同意,所以,选项A、C错误。《著作权法》第22条规定:“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1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一)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六)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本题中,出版社将学术论文集进行公开出版,需支付报酬,所以,选项B错误。《著作权法》第14条规定:“汇编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段或者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者其他材料,对其内容的选择或者编排体现独创性的作品,为汇编作品,其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出版社出版的!学术论文集,在内容选择和编排具有独创性,所以,尽管其未经论文著作权人同意而将有关论文收录,构成侵权,但其对该学术论文集享有著作权,选项D正确。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D。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bLq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案情】2009年1月,甲、乙、丙、丁、戊共同投资设立鑫荣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荣公司),从事保温隔热高新建材的研发与生产。该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各股东认缴的出资比例分别为44%、32%、13%、6%、5%。其中,丙将其对大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
【案情】美森公司成立于2009年,主要经营煤炭。股东是大雅公司以及庄某、石某。章程规定公司的注册资本是1000万元,三个股东的持股比例是5:3:2;各股东应当在公司成立时一次性缴清全部出资。大雅公司将之前归其所有的某公司的净资产经会计师事务所评估后作价50
【案情】昌顺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4月,注册资本5000万元,股东为刘昌、钱顺、潘平与程舵,持股比例依次为40%、28%、26%与6%。章程规定设立时各股东须缴纳30%的出资,其余在两年内缴足;公司不设董事会与监事会,刘昌担任董事长,钱顺担任总经理并兼任
案情:陈某因没有收入来源,以虚假身份证明骗领了一张信用卡,使用该卡从商场购物10余次,金额达3万余元,从未还款。(事实一)陈某为求职,要求制作假证的李某为其定制一份本科文凭。双方因价格发生争执,陈某恼羞成怒,长时间勒住李某脖子,致其窒息身亡。(事
案情:赵某与钱某原本是好友,赵某受钱某之托,为钱某保管一幅名画(价值800万元)达三年之久。某日,钱某来赵某家取画时,赵某要求钱某支付10万元保管费,钱某不同意。赵某突然起了杀意,为使名画不被钱某取回进而据为己有,用花瓶猛砸钱某的头部,钱某头部受重伤后昏倒
【案情】自然人甲与乙订立借款合同,其中约定甲将自己的一辆汽车作为担保物让与给乙。借款合同订立后,甲向乙交付了汽车并办理了车辆的登记过户手续。乙向甲提供了约定的50万元借款。一个月后,乙与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将该汽车卖给对前述事实不知情的丙公司
【案情】甲公司从某银行贷款1200万元,以自有房产设定抵押,并办理了抵押登记。经书面协议,乙公司以其价值200万元的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为甲公司的贷款设定抵押,没有办理抵押登记。后甲公司届期无力清偿贷款,某银行欲行使抵押权。法
【案情】李某于2012年7月毕业后到某国有企业从事财务工作。因无钱买房,单位又不分房,在同学、朋友及亲戚家里四处借住,如何弄钱买一套住房成为他的心结。2013年4月,单位有一笔80万元现金未来得及送银行,存放于单位保险柜,李某借职务之便
李某(17)是甲公司招用的职工,双方订立了书面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李某为发泄对公司的不满,在公司产生的饮料中放入了污物。请判断下列哪项表述是正确的?
随机试题
哪种类型的漏洞评估产品是可以模拟黑客行为,扫描网络上的漏洞并进行评估的
Cl-的活度增大,甘汞电极的电势一定增大。()
我们把磁盘上用来存放作业信息的专用区域称为输入井,把在输入井中等待处理的作业称为
患者男性,70岁,某大学英语教授。因冠心病心肌梗死发作48小时后人院。现胸骨后压榨性疼痛缓解,病情基本稳定,护士欲与其进行治疗性沟通。护士在沟通交流的准备与计划阶段应做的准备工作包括
在立井施工中,()是最费工时的工作,它约占整个掘进工作循环时间的50%~60%,是决定立井施工速度的关键工作。
对综合控制系统试验的说法,正确的是()。
把下面的六个图形分为两类,使每一类图形都有各自的共同特征或规律,分类正确的一项是()。
Wemustlive______ourincome,orwehavetofaceeconomicproblems.
11thJuly空格处要填入的是开始工作的时间。录音中提到多个日期,8thJuly是结业时间,10thJuly是预约医生的时间。
Theterm"qualityoflife"isdifficulttodefine.It【C1】______averywidescopesuchaslivingenvironment,health,employment,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