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位于上海市的中国甲公司与南非乙公司在美国华盛钡订立了一项买卖合同,约定履行地在英国伦敦,后来乙公司拒绝履行合同,甲公司欲起诉。经查明,南非乙公司在中国无住所,但在广州市设有代表机构,中国甲公司可以向以下哪个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位于上海市的中国甲公司与南非乙公司在美国华盛钡订立了一项买卖合同,约定履行地在英国伦敦,后来乙公司拒绝履行合同,甲公司欲起诉。经查明,南非乙公司在中国无住所,但在广州市设有代表机构,中国甲公司可以向以下哪个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admin
2014-02-08
34
问题
位于上海市的中国甲公司与南非乙公司在美国华盛钡订立了一项买卖合同,约定履行地在英国伦敦,后来乙公司拒绝履行合同,甲公司欲起诉。经查明,南非乙公司在中国无住所,但在广州市设有代表机构,中国甲公司可以向以下哪个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选项
A、上诲市的人民法院
B、北京市的人民法院
C、广州市的人民法院
D、不能向中国法院起诉
答案
4
解析
法条依据在于:《民事诉讼法》第243条:“因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被告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签订或者履行,或者诉讼标的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有可供扣押的财产,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有代表机构,可以由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诉讼标的物所在地、可供扣押财产所在地、侵权行为地或者代表机构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3sg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甲系作家,经常发表文学作品,某日甲与乙在乙家探讨甲的新作,谈毕,甲对该作表示很不满意,并说要弃之重写,临行时便将其新作弃之于乙家的垃圾桶内。后来乙将甲的这一作品稍加修改并署名为自己后发表,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关于三资企业,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一批货物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先向乙公司发货,货到3天后,乙公司向甲公司支付货款。合同订立以后,甲公司发现乙公司经济状况严重恶化,遂拒绝向乙公司发货。下列说法正确的有哪些?()
下列说法哪个是错误的?()
下列哪种情形视为承诺?()
如果李某得知此情况,他提出的哪些诉讼请求可以得到法院的支持?张某代理李某将房屋卖给司某的行为属于:
依我国法律,保险人在下列哪种情况中可以解除合同:
杨某起诉李某和该网站侵犯著作权,应向何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据《著作权法》,杨某可以获得哪些救济?()
美院毕业生孙某虽然画艺超群,但是因为无人赏识,穷困潦倒,孙某与李某约定,如果李某同意孙某在李某的房屋中免费居住,孙某可以每月无偿为李某画一幅油画,李某表示同意,孙某与李某之间的协议是()
随机试题
巨型脾肿大多见于
心脏的运动方式有
女性,60岁,早晨起床时发现右上下肢麻木,但可以自行上厕所,回到卧室因右下肢无力摔倒。检查:神志清楚,右侧轻偏瘫,偏身感觉减退,根据l临床,最可能的诊断是
左向右分流型先天性心脏病患儿,易发生肺炎的原因是
开发未确定土地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或者渔业生产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确定给开发单位或个人长期使用,使用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年。
城市出租车营业站的服务半径控制在()m之内。
甲公司根据乙公司的选择,向丙公司购买了1台大型设备,出租给乙公司使用,甲、乙公司为此签订了融资租赁合同,合同未就设备的维修事项作特别约定,该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发生部件磨损,须维修。甲公司应承担维修义务。()
心理学家称之为“危险期”或“心理断乳期”的时期发生在()
我国行政管理活动的主体是()。
A、 B、 C、 D、 A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