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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急需用钱,甲知道其所认识但不熟识的乙比较有经济实力。情急之下,甲到乙家说:希望你借钱给我,否则,我将向市委揭发你的作风问题。乙同意借给甲1万元。甲从中拿出500元说:我是借钱不是抢钱,这是利息,先给你。后甲果真如期返还给乙借款。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甲急需用钱,甲知道其所认识但不熟识的乙比较有经济实力。情急之下,甲到乙家说:希望你借钱给我,否则,我将向市委揭发你的作风问题。乙同意借给甲1万元。甲从中拿出500元说:我是借钱不是抢钱,这是利息,先给你。后甲果真如期返还给乙借款。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dmin
2009-03-14
44
问题
甲急需用钱,甲知道其所认识但不熟识的乙比较有经济实力。情急之下,甲到乙家说:希望你借钱给我,否则,我将向市委揭发你的作风问题。乙同意借给甲1万元。甲从中拿出500元说:我是借钱不是抢钱,这是利息,先给你。后甲果真如期返还给乙借款。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选项
A、如果借款合同有效,其合同标的为1万元
B、如果借款合同被撤销,甲应该对乙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C、借款合同可以被撤销
D、借款合同为无效合同
答案
2,4
解析
借款合同是一种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基于对借款人的保护,《合同法》第200条规定: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在本题中,“乙同意借给甲1万元。甲从中拿出500元说:我是借钱不是抢钱,这是利息,先给你”,如果甲和乙之间的借款合同有效的话,则根据上文提到的相关法律的规定,甲预先扣除利息的行为不符合法律的规定,其实际借款额应为9500元。所以,选项A“如果借款合同有效,其合同标的为1万元”是错误的,不应该当选。根据《合同法》第54条关于可撤销合同的法律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因此,选项C“借款合同可以被撤销”是正确的,选项D“借款合同为无效合同”是错误的。《民法通则》第61条第1款规定;民事行为被确认为无效或者被撤销后……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的损失,对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因此,甲由于违背法律导致合同被撤销时,乙由此要求其承担缔约过失责任是可以的。所以,选项B“如果借款合同被撤销,甲应该对乙承担缔约过失责任”也可以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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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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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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