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商量各出3万元钱买了一辆卡车跑运输。后因甲生病到县城住院治疗,乙、丙商量把车卖给了丁,卖得价款按三等份给甲留了一份,乙、丙的各自取走。甲回家后得知此事认为未经自己同意无权出卖该车。乙、丙认为应该少数服从多数。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dmin2016-06-13  33

问题 甲、乙、丙商量各出3万元钱买了一辆卡车跑运输。后因甲生病到县城住院治疗,乙、丙商量把车卖给了丁,卖得价款按三等份给甲留了一份,乙、丙的各自取走。甲回家后得知此事认为未经自己同意无权出卖该车。乙、丙认为应该少数服从多数。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选项 A、乙、丙的行为侵犯了甲的所有权
B、乙、丙的行为侵犯了甲的优先购买权
C、甲可以主张买卖该车的合同无效
D、若丁善意取得卡车的所有权,则乙、丙应赔偿给甲造成的损失

答案A,B,C,D

解析 A对。按份共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共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额分别对共有财产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共有人按照份额共享所有权。乙、丙未经甲的同意,擅自处分了甲的份额,侵犯了甲的所有权。
  B对,《民法通则》第78条第3款规定:“按份共有财产的每个共有人有权要求将自己的份额分出或者转让。但在出售时,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据此,乙、丙的行为侵犯了甲的优先购买权。
  C、D对,乙、丙未经甲同意而擅自转让共有物卡车,则对于甲不产生法律效力,但对于丁来说,该行为属于效力待定的行为,如果甲事后追认该行为,则该行为有效;如果甲事后不追认该行为,则该行为无效,甲可主张买卖该车的行为无效。但如果丁在取得该动产卡车时是出于善意。可适用善意取得制度,丁获得该车的所有权,此时,甲可要求乙、丙承担侵权的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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