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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山市皇马音响设备公司诉北河市天府商场购销合同一案,经二审法院判决,天府商场应支付皇马音响设备公司货款共计20万元,天府商场逾期不履行债务,现皇马音响设备公司申请执行,关于本案的执行,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东山市皇马音响设备公司诉北河市天府商场购销合同一案,经二审法院判决,天府商场应支付皇马音响设备公司货款共计20万元,天府商场逾期不履行债务,现皇马音响设备公司申请执行,关于本案的执行,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dmin
2012-10-17
32
问题
东山市皇马音响设备公司诉北河市天府商场购销合同一案,经二审法院判决,天府商场应支付皇马音响设备公司货款共计20万元,天府商场逾期不履行债务,现皇马音响设备公司申请执行,关于本案的执行,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选项
A、本案的执行只能由一审法院管辖
B、若本案的执行中双方达成和解,后被执行人拒不履行和解协议,则法院可依职权恢复原判决的执行
C、如果被执行人有转移、隐匿财产的行为,执行员可以立即采取执行措施,而不需要提前发出履行通知
D、被执行人提供担保的,法院可以决定暂缓执行及暂缓执行的期限
答案
C
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20l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所以本案除了由第一审法院管辖外,还可由被执行人的主要财产所在地法院管辖,A项说法错误,不当选;
《民事诉讼法》第207条规定:“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人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一方不履行和解协议的,法院只能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才能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B项的说法错误,不当选;
《民事诉讼法》第216条规定:“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有可能隐匿、转移财产的,执行员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如果被执行人既不履行义务,且有转移隐匿财产的行为,执行员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C项说法正确,当选;
《民事诉讼法》第208条规定:“在执行中,被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并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暂缓执行及暂缓执行的期限。被执行人逾期仍不履行的,人民法院有权执行被执行人的担保财产或者担保人的财产。”执行担保暂缓执行的实施必须满足3个条件,被执行人提供担保,法院决定,还需要申请执行人的同意,所以D项的说法错误,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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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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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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