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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云诉童辉债务纠纷案中,判决生效后童辉不履行支付欠款的义务,刘云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的过程中童辉申请执行担保而暂缓执行。则关于该案的说法错误的是( )。
刘云诉童辉债务纠纷案中,判决生效后童辉不履行支付欠款的义务,刘云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的过程中童辉申请执行担保而暂缓执行。则关于该案的说法错误的是( )。
admin
2009-05-14
35
问题
刘云诉童辉债务纠纷案中,判决生效后童辉不履行支付欠款的义务,刘云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的过程中童辉申请执行担保而暂缓执行。则关于该案的说法错误的是( )。
选项
A、申请执行担保必须经刘云同意,并由法院决定是否允许
B、人民法院批准执行担保后,可以由第三人提供口头担保
C、暂缓执行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D、在暂缓执行期间,双方既可以达成和解也可以请求法院调解
答案
2,4,8
解析
本题考查了由执行担保引起的暂缓执行的相关规定。《民事诉讼法》第212条规定:在执行中,被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并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暂缓执行及暂缓执行的期限。被执行人逾期仍不履行的,人民法院有权执行被执行人的担保财产或者担保人的财产。A选项正确。《民诉意见》第269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212条规定的执行担保,可以由被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供财产作担保,也可以由第三人出面作担保。以财产作担保的,应提交保证书;由第三人担保的,应当提交担保书。担保人应当具有代为履行或者代为承担赔偿责任的能力。由此可知,执行担保既可以由被执行人提供,也可以由第三人提供,而且同时有担保形式的要求:以财产作担保的应当提交保证书,以第三人作担保的应当提交担保书。第三人的口头担保不符合要求。B选项不正确。《民诉意见》第268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212条的规定决定暂缓执行的,如果担保是有期限的,暂缓执行的期限应与担保期限一致,但最长不得超过1年。由此可知,暂缓执行的期限最长应当是1年而非6个月。C选项不正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简称《执行规定》)第86条规定: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可以自愿达成和解协议,变更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履行义务主体、标的物及其数额、履行期限和履行方式。本案中,双方可以在暂缓执行期间达成和解。另外,根据调解的有关规定,执行程序中不能使用调解,暂缓执行期间仍属于执行阶段,自然不能适用调解。D选项不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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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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