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为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制定了一系列强制性的规则,下列各项中,哪些是这样的规则?( )

admin2014-02-08  20

问题 《公司法》为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制定了一系列强制性的规则,下列各项中,哪些是这样的规则?(    )

选项 A、股票发行价格可以按票面金额,也可以超过票面金额,但不得低于票面金额
B、公司要减少注册资本的,应当自作出减资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
C、法定公积金的主要用途是公司有未弥补的亏损的先用于弥补亏损
D、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答案A,C,D

解析 事实上A、B、C、D四项均属于保护公司债权人的措施,但B项的错误在于2005年《公司法》第178条删去了关于公告至少3次的要求。这是2005年与1993年《公司法》的一个细节性区别,应予以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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