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区人民法院执行员依据生效的法律文书,将被执行人甲的一辆奥迪轿车执行交付给申请执行人乙后,就在法院执行人员准备离去的时候,被执行人甲一气之下将该车的前转向灯砸烂,挡风玻璃击碎,并辱骂执行人员,对于执行中甲的上述行为的定性,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dmin2010-06-20  42

问题 某区人民法院执行员依据生效的法律文书,将被执行人甲的一辆奥迪轿车执行交付给申请执行人乙后,就在法院执行人员准备离去的时候,被执行人甲一气之下将该车的前转向灯砸烂,挡风玻璃击碎,并辱骂执行人员,对于执行中甲的上述行为的定性,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选项 A、砸车的行为可构成妨害诉讼
B、砸车的行为不构成妨害诉讼
C、辱骂执行人员的行为可构成妨害诉讼
D、辱骂执行人员的行为不构成妨害诉讼

答案A,D

解析 执行程序结束后,当事人的妨害行为并不是绝对都构成妨害诉讼,关键是要看其行为针对的对象。如果行为人的行为是针对执行标的物实施的,且该行为的实施直接影响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的权利义务实现的,则属于妨害诉讼行为,否则就不得按照妨害诉讼对待。综上所述,AD项正确,BC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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