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甲因琐事与同事丁发生争吵,遂找好友乙、丙帮其教训丁,乙、丙二人将丁在下班途中打成轻微伤。县人民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对甲、乙、丙三人提起公诉。对此,县人民法院应如何处理?( )

admin2009-03-23  33

问题 犯罪嫌疑人甲因琐事与同事丁发生争吵,遂找好友乙、丙帮其教训丁,乙、丙二人将丁在下班途中打成轻微伤。县人民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对甲、乙、丙三人提起公诉。对此,县人民法院应如何处理?(  )

选项 A、对甲、乙、丙三人以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B、对乙、丙二人以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C、判决宣告甲无罪
D、判决宣告乙、丙无罪

答案4,8

解析 要正确解答此题,考生的思路应该分两步走:首先判断甲、乙、丙三人行为的罪与非罪问题。根据《刑法》第234条规定,构成故意伤害罪,必须有非法造成他人身体健康受到轻伤以上后果的客观表现,否则,虽然造成人体的痛苦,但伤害情节显著轻微,属于侵犯人身权利的一般违法行为,可视情况按《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给予治安处罚。本题案例中,甲、乙、丙三人的行为仅造成了被害人丁轻微伤的后果,不构成《刑法》第234条规定的故意伤害罪,不是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不是犯罪,属法定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这是考生进行判断的第一步。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0EBl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