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乙的财产,乙无财产可供执行,但乙对丙享有到期债权,丙对丁有到期债权。丙除对丁有到期债权外,只有与妻儿同住的住房一处,无其他财产。下列说法哪个是正确的?
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乙的财产,乙无财产可供执行,但乙对丙享有到期债权,丙对丁有到期债权。丙除对丁有到期债权外,只有与妻儿同住的住房一处,无其他财产。下列说法哪个是正确的?
admin
2014-11-25
33
问题
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乙的财产,乙无财产可供执行,但乙对丙享有到期债权,丙对丁有到期债权。丙除对丁有到期债权外,只有与妻儿同住的住房一处,无其他财产。下列说法哪个是正确的?
选项
A、法院可以强制拍卖丙的住房
B、法院可以强制执行丙对丁的到期债权
C、如果丙对乙和自己的债权提出异议,人民法院审查异议后,认为成立的,不得对第三人强制执行
D、法院应当中止执行
答案
D
解析
代位执行是指被执行人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但对第三人有到期债权,法院可以申请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的申请对该第三人强制执行。《查封、扣押、冻结财产规定》第6条规定:“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故A项错误。《执行规定》第68条规定:“在对第三人作出强制执行裁定后,第三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不得就第三人对他人享有的到期债权强制执行。”在代位执行中,不能够再强制执行丙对丁的到期债权,故B项错误。《执行规定》第63条规定:“第三人在履行通知指定的期间内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得对第三人强制执行,对提出的异议不进行审查。”人民法院不对丙提出的异议进行审查,故C项错误。《执行规定》第10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裁定中止执行:(1)人民法院已受理以被执行人为债务人的破产申请的;(2)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3)执行的标的物是其他法院或仲裁机构正在审理的案件争议标的物,需要等待该案件审理完毕确定权利归属的。”乙已经没有财产可供执行,到期债权也无法执行,所以,应当中止执行,故D项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p56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公司在经营活动中可以以自己的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关于担保的表述中。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鲁南水泊公司欲与某国梁山公司在阳谷市设立一家中外合资企业,双方初步拟定的合作框架包括以下事项,其中哪些符合我国法律规定?()
2009年3月,周、吴、郑、王以普通合伙企业形式开办一家湘菜馆。2010年7月,吴某因车祸死亡,其妻欧某为唯一继承人。在下列哪些情形中,欧某不能通过继承的方式取得该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资格?()
甲是某有限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持有该企业15%的份额。在合伙协议无特别约定的情况下,甲在合伙期间未经其他合伙人同意实施了下列行为,其中哪一项违反《合伙企业法》规定?()
2010年1月,高某与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了一份《预售商品房认购书》。《认购书》约定,公司为高某预留所选房号,双方于公司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时正式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认购书》还约定。认购人于签订认购书时缴纳“保证金”一万元,该款于双方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时
某省海兴市的《现代企业经营》杂志刊登了一篇自由撰稿人吕某所写的报道,内容涉及到同省龙门市甲公司的经营方式。甲公司负责人汪某看到该篇文章后,认为《现代企业经营》作为一本全省范围内发行的杂志,其所发文章内容严重失实,损害了甲公司的名誉,使公司的经营受到影响。于
甲公司与乙公司因合同纠纷向A市B区法院起诉,乙公司应诉。经开庭审理,法院判决甲公司胜诉。乙公司不服B区法院的一审判决,以双方签订了仲裁协议为由向A市中级法院提起上诉,要求据此撤销一审判决,驳回甲公司的起诉。A市中级法院应当如何处理?(2008年试卷三第36
2005年6月5日,1988年7月21日出生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小龙,因寰宇公司的公交车司机张某紧急刹车而受伤,花去若干医疗费。2006年2月小龙伤愈继续上学,写了授权委托书给其父李某,让他代理其提起诉讼。李某以正当的诉讼参加人的身份于2006年3月对寰宇公司
甲乙丙三人合伙开办电脑修理店,店名为“一通电脑行”,依法登记。甲负责对外执行合伙事务。顾客丁进店送修电脑时,被该店修理人员戊的工具碰伤。丁拟向法院起诉。关于本案被告的确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0年试卷三第40题)
根据《仲裁法》的规定,下列关于仲裁裁决的作出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随机试题
在横断层面上,胸锁乳突肌叙述错误的是
肺部体层摄影,最佳的体层轨迹是
知图5-41所示二梁的抗弯截面刚度EI相同,若二者自由端的挠度相等,则F1/F2等于()。
日记账是按照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时间的先后顺序,逐日、逐笔登记的账簿。()
国际贸易是指世界各国之间()交换的活动,是各国之间分工的表现形式。
下列费用中不应计入一般纳税企业存货采购成本的有()。
下列单位,属于印花税纳税人的有()。
关于社会工作专业价值观与伦理之间关系的说法,正确的是()。
甲、乙两清洁车执行A、B两地间的公路清扫任务,甲、乙两车单独清扫分别需2小时、3小时,两车同时从A、B两地相向开出,相遇时甲车比乙车多清扫6千米,A、B两地共有多少千米?()
总线复用方式可以(4)。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