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某因涉嫌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期间,邢某父母找到证人金某,证明案发时邢某正与金某在外开会,邢某父母提出申诉。法院对该案启动再审。关于原判决的执行,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1年卷二第38题)

admin2018-04-20  36

问题 邢某因涉嫌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期间,邢某父母找到证人金某,证明案发时邢某正与金某在外开会,邢某父母提出申诉。法院对该案启动再审。关于原判决的执行,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1年卷二第38题)

选项 A、继续执行原判决
B、由再审法院裁定中止执行原判决
C、由再审法院决定中止执行原判决
D、报省级法院决定中止原判决

答案C

解析 (原答案为B,因《刑事诉讼法》修改,本题答案为C)。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46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判的案件,可以决定中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及《最高法解释》第382条规定:“对决定依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除人民检察院抗诉的以外,人民法院应当制作再审决定书。再审期间不停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但被告人可能经再审改判无罪,或者可能经再审减轻原判刑罚而致刑期届满的,可以决定中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必要时,可以对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措施。”据此规定可知,中止执行原判决使用的是“决定”,而不是“裁定”。本题C正确,ABD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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