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甲以自己为被保险人,以自己10岁的儿子乙为受益人,于2012年1月1日与保险人订立了一份意外死亡保险合同,保险费采取分期交付方式。根据设定条件,请回答下题。 设甲与丈夫丙、儿子乙驾车出游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甲、乙均死亡且无法确定死亡顺序,丙受重伤。经

admin2015-09-11  25

问题 自然人甲以自己为被保险人,以自己10岁的儿子乙为受益人,于2012年1月1日与保险人订立了一份意外死亡保险合同,保险费采取分期交付方式。根据设定条件,请回答下题。
设甲与丈夫丙、儿子乙驾车出游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甲、乙均死亡且无法确定死亡顺序,丙受重伤。经查,甲尚有一父丁。关于保险金的支付,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选项 A、保险金作为乙的遗产,应支付给丙
B、保险金作为甲的遗产,均分给丙、丁
C、被保险人、受益人均死亡,保险金收归国有
D、扣除丧葬等费用后,收归国有

答案B

解析 根据《保险法》第42条第2款的规定,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且不能确定死亡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先死亡,保险金属于被保险人的遗产,依照继承法的规定处理。结合案情,推定受益人乙先死亡,保险金为甲的遗产,甲丈夫丙和父亲丁为其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两人均分。据此,B项当选。注意:关于死亡顺序的推定,保险法与继承法的规则不一样,保险法属于特别法,优先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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