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均为中国公民,在中国结婚。婚后若干年,甲移居美国,乙仍居中国。因长期分居感情疏离,两人决定离婚。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2008—卷一—36,单)

admin2017-06-13  33

问题 甲、乙均为中国公民,在中国结婚。婚后若干年,甲移居美国,乙仍居中国。因长期分居感情疏离,两人决定离婚。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2008—卷一—36,单)

选项 A、无论甲、乙哪一方向中国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中国法院都有管辖权   
B、若甲先在美国起诉,则乙不可再在中国起诉   
C、甲在美国起诉后,乙仍然可以在中国起诉   
D、甲在美国起诉后,乙既可以在中国起诉,也可以到美国应诉   

答案B

解析 《民事诉讼法意见》第15条规定: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如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对于甲、乙二人离婚案件,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而且,甲在美国起诉后,乙既可以在中国起诉,也可以到美国应诉。故A、C、D三项正确,B项错误。本题答案为B。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zmhl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