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司考试题)甲公司向乙银行贷款100万元,由A公司和B公司作为共同保证人,并以甲公司的厂房作抵押担保。其后,甲公司因严重资不抵债而向法院申请破产。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并指定了破产管理人。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司考试题)甲公司向乙银行贷款100万元,由A公司和B公司作为共同保证人,并以甲公司的厂房作抵押担保。其后,甲公司因严重资不抵债而向法院申请破产。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并指定了破产管理人。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dmin
2022-07-20
24
问题
(司考试题)甲公司向乙银行贷款100万元,由A公司和B公司作为共同保证人,并以甲公司的厂房作抵押担保。其后,甲公司因严重资不抵债而向法院申请破产。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并指定了破产管理人。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选项
A、管理人可以优先清偿乙银行的债务
B、如A公司已代甲公司偿还了乙银行贷款,则其可向管理人申报100万元债权
C、如乙银行不申报债权,则A公司或B公司均可向管理人申报100万元债权
D、如乙银行已申报债权并获40万元分配,则剩余60万元债权因破产程序终结而消灭
答案
B,C
解析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清偿无效。因此,A的错误,不当选;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已经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求偿权申报债权。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尚未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将来求偿权申报债权。故BC正确。债权人行使优先受偿权利未能完全受偿的,其未受偿的债权作为普通债权;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其债权作为普通债权。故D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zSS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甲公司传真告诉乙公司:有某品牌电脑25台,每台价格为7000元,其他条件如旧,请两日内答复。乙公司当日发出传真:完全同意你方条件。但因电子线路故障,该传真第4日到达,甲公司未表态。后履行期届至,甲公司不履行义务。则()。
下列选项中,属于无效合同的是()。
依照物权标的物种类的不同,物权可分为()。
(2013年)关于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与效力,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王某诉钱某返还借款案审理中,王某向法院提交了一份有钱某签名、内容为钱某向王某借款5万元的借条,证明借款的事实;钱某向法院提交了一份有王某签名、内容为王某收到钱某返还借款5万元并说明借条因王某过失已丢失的收条。经法院质证,双方当事人确定借条和收条所说的5万元
甲向大恒银行借款100万元,乙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甲到期未能归还借款,大恒银行向法院起诉甲乙二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关于诉的合并和共同诉讼的判断,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3/3/77)
大洲公司超标排污导致河流污染,公益环保组织甲向A市中级法院提起公益诉讼,请求判令大洲公司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法院受理后,在公告期间,公益环保组织乙也向A市中级法院提起公益诉讼,请求判令大洲公司停止侵害、赔偿损失和赔礼道歉。公益案件审理终结后,渔民梁某以大洲
甲经乙公司股东丙介绍购买乙公司矿粉,甲依约预付了100万元货款,乙公司仅交付部分矿粉,经结算欠甲50万元货款。乙公司与丙商议,由乙公司和丙以欠款人的身份向甲出具欠条。其后,乙公司未按期支付。关于丙在欠条上签名的行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7/3/9
2013年5月,余某租赁向荣公司商业铺面,约定租期1年,到期后支付租金。租期届满后,余某仅支付6个月租金。向荣公司法定代表人秦某是余某的好友,因此向荣公司一直未予主张。2017年10月秦某离职后,向荣公司起诉余某要求支付剩余租金和逾期利息。案件审理过程中,
甲常为乙制作手工制品,历来都是由乙按数量向甲支付一定的预付款。这次由于数量较大,乙提出要签订书面合同,并将预付款改为定金。由于甲是文盲,乙给甲讲合同内容与以往的做法完全一样,甲遂在合同上签字。该合同是一种什么性质的民事行为()。
随机试题
心壁由内向外分为三层,分别为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其中最内层又可分为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
肝功能不患患者应避免使用
营业线轨道施工中,曲线外轨最大超高不得大于()。
下列关于商业银行业务的表述,正确的是()。[2013年11月真题]
大学毕业生小云长得漂亮,身材高挑,刚入职就被已婚的部门领导表白。之后的两年该领导不断骚扰她,甚至在单位的公开场合也不避讳。这让小云非常烦恼,同事的议论更让她羞愧难当,为此她向社会工作者小汪求助。在与小云的会谈中,小汪运用了影响性技巧。下列回应中,属于该技巧
草鱼原产于东北到华南各大水系,后来被引入到云南的滇池中高密度地喂养,结果使很多当地水生植物(如滇池的海菜花)被消耗殆尽,一些水生动物如滇池蝾螈也随之灭绝等。这是因为()。
秦穆公请伯乐推荐继任者,伯乐说九方皋可堪此任。九方皋奉秦穆公之命外出寻找千里马,三月后复命说,马已找到。穆公问:何马也?九方皋答道:黄色的公马。穆公派人去取马,取马的人回报说是匹黑母马。穆公不悦,责问伯乐:你推荐的这位相马者连马的黄黑公母都不辨,怎能鉴别其
李某,男,17岁,系某市国有百货文化用品公司工人。王某,男,系李某结拜兄弟。王某16岁生日将至,多次向李某要生日礼物。2005年9月10日,被告人李某在本公司营业厅盗得该公司空白提货单2份(五联单)并乘收款员刘某不备,在提货单上偷盖了该公司付款专用章。而后
某二叉树的先根遍历序列为CEDBA,中根遍历序列为DEBAC,则其后根遍历序列为【】。
Twomodesofargumentationhavebeenusedonbehalfofwomen’semancipationinWesternsocieties.Argumentsinwhatcouldbecal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