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洲公司超标排污导致河流污染,公益环保组织甲向A市中级法院提起公益诉讼,请求判令大洲公司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法院受理后,在公告期间,公益环保组织乙也向A市中级法院提起公益诉讼,请求判令大洲公司停止侵害、赔偿损失和赔礼道歉。公益案件审理终结后,渔民梁某以大洲

admin2021-05-28  30

问题 大洲公司超标排污导致河流污染,公益环保组织甲向A市中级法院提起公益诉讼,请求判令大洲公司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法院受理后,在公告期间,公益环保组织乙也向A市中级法院提起公益诉讼,请求判令大洲公司停止侵害、赔偿损失和赔礼道歉。公益案件审理终结后,渔民梁某以大洲公司排放的污水污染了其承包的鱼塘为由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赔偿其损失。(2017/3/98—100)
    对乙组织的起诉,法院的正确处理方式是:(2017/3/98)

选项 A、予以受理,与甲组织提起的公益诉讼合并审理
B、予以受理,作为另案单独审理
C、属重复诉讼,不予受理
D、允许其参加诉讼,与甲组织列为共同原告

答案D

解析 选项A、B不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第一款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后,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并公告案件受理情况。第二款规定:有权提起诉讼的其他机关和社会组织在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申请参加诉讼,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列为共同原告;逾期申请的,不予准许。由此可知,环境公益诉讼起诉受理的流程应当为:有关公益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裁定受理后,将起诉状送达给被告,并公告案件;其他公益组织认为其有权提起诉讼的,应当申请参加诉讼,符合条件的,人民法院会将其列为共同原告。选项A、B认为应当将其受理,或者合并审理或者另案受理,都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有关公益诉讼的起诉受理流程。故,A、B选项错误,不选。
    选项C不选。《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二百九十一条规定:“公益诉讼案件的裁判发生法律效力后,其他依法具有原告资格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就同一侵权行为另行提起公益诉讼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但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题目中,其他公益组织是在公告期间提起的诉讼,而非裁判发生法律效力后提起的诉讼,故,不构成重复诉讼。选项C不正确。
    选项D应选。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的规定,受理后,开庭前,依法可以起诉的其他组织和机关要求参加诉讼,列为共同原告。选项D符合法律的规定,故,应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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