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民事行为中,属于部分无效的民事行为的是( )。

admin2021-12-19  35

问题 下列民事行为中,属于部分无效的民事行为的是(   )。

选项 A、甲(18周岁)将自己价值800元的手机与乙(19周岁)价值2000元的司法考试听课证进行了交换
B、甲乙签订一份标的额40万元的合同,合同中约定定金为10万元
C、甲欲将自己的车赠与乙,但怕家人反对,就编造了购车合同,名为买卖,实为赠与
D、甲、乙两个公司签订了一份联营合同,实为借贷合同

答案B

解析 A项中甲乙的行为当然有效。《担保法》第91条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B项中超过的部分无效,属于部分无效的民事行为。C项中甲实施了名为买卖实为赠与的行为,但是甲对于其具有所有权的财产进行处分其主观上没有违法性,所以C项不属于《民法通则》第58条第7项规定的“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无效民事行为”,更非部分无效的民事行为,而是合法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根据《审理联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的规定,企业法人、事业法人作为联营一方向联营主体投资,但不参与共同经营,也不承担联营的风险责任,不论盈亏均按期收回利息,按期收取固定利润的,是名为联营,实为借贷,违反了金融法规,应确认合同无效,因此D项为无效民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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