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离开自己的住所下落不明满4年,其妻李某( )。

admin2010-02-15  31

问题 张某离开自己的住所下落不明满4年,其妻李某(    )。

选项 A、只能申请宣告失踪
B、只能申请宣告死亡
C、只能先申请宣告失踪,再申请宣告死亡
D、既可以申请宣告失踪,也可以申请宣告死亡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的关系。《民通意见》第29条规定,宣告失踪不是宣告死亡的必经程序。公民下落不明,符合宣告死亡的条件,利害关系人可以不经申请宣告失踪而直接宣告死亡。但利害关系人只申请宣告失踪的,应当宣告失踪。本题“张某离开自己的住所下落不明满4年”既符合宣告失踪的条件,也符合宣告死亡的条件,下落不明人的配偶李某(宣告死亡的第一顺序申请人,宣告失踪的申请人没有顺序限制)可以任意申请其一。综观本题所给选项,只有D项符合题干要求,故本题选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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