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合资企业的甲、乙两股东就股权转让达成协议。后因情况发生变化,甲、乙两股东又签订了一项合同修正案,约定在该合同批准后一年内甲有权以一定的价格向乙回购已经出让的股权。2006年4月1日,股权转让合同以及合同修正案一同获得批准。7月2日,甲提出回购,乙不同意,

admin2016-01-15  33

问题 某合资企业的甲、乙两股东就股权转让达成协议。后因情况发生变化,甲、乙两股东又签订了一项合同修正案,约定在该合同批准后一年内甲有权以一定的价格向乙回购已经出让的股权。2006年4月1日,股权转让合同以及合同修正案一同获得批准。7月2日,甲提出回购,乙不同意,并告知甲原审查批准机关于2006年6月1日又作出一批复,该批复指出,2006年4月1日批复只是批准股权转让合同,未批准股权回购条款,股权回购时仍需报批。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选项 A、甲有权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审批机关2006年4月1日确认股权回购的批复
B、甲乙之间关于股权回购的约定有效,甲可以对乙的违约行为提起诉讼
C、审批机关2006年6月作出的批复并未设定新的权利义务,法院不应受理甲对该批复提起的诉讼
D、甲在2008年8月对审批机关2006年6月1日作出的批复提起诉讼已经超过诉讼期限

答案B,C,D

解析 本题需要结合行政诉讼的一般法理进行分析。根据《行诉解释》第1条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行为不服提起诉讼的,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六)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的行为。本题中尽管第二个批复与甲有关联,但并没有规定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只是对合同手续的一个规定,对合同的效力也没有直接的明确的影响,因此C项是正确的。同时,甲和乙之间的合同履行发生争议,可以通过民事诉讼途径解决纠纷,因此B项也正确。根据该法第41条的规定,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诉权或者起诉期限的,起诉期限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诉权或者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但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两年。复议决定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诉权或者法定起诉期限的,适用前款规定。本案的时间已经超过两年,已经过了诉讼期限。对于A项,法律规定的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几种文书中,并不包括批复,因此,不能直接要求强制执行行政机关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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