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以下案件中,确定当事人的做法不适当的是:( )
以下案件中,确定当事人的做法不适当的是:( )
admin
2014-07-18
28
问题
以下案件中,确定当事人的做法不适当的是:( )
选项
A、甲雇乙为自己的果园挖渠灌溉,乙不慎将邻近的丙家菜地的蓄水池挖开,丙以甲和乙为共同被告诉至法院
B、A报社刊登甲投稿的照片一幅,丙以照片侵犯自己肖像权为由,以A报社为被告,诉于法院
C、A公司因B国企欠款久拖不还而诉至法院,二审期间,乙企业未经清算即被上级主管部门撤销,法院将该上级主管部门列为共同被告
D、丁未同自己所在的A公司解除聘用合同即接受B公司的聘请,A公司起诉丁,法院追加B公司为共同被告
答案
A,C,D
解析
民诉意见第45条规定,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合伙组织雇佣的人员在进行雇佣合同规定的生产经营活动中造成他人损害的,其雇主是当事人,所以A项错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第6条的规定,因新闻报道或者其他作品引起的名誉权纠纷,应根据原告的起诉确定被告,只诉新闻出版单位的,列新闻出版单位为被告,可见B项正确。根据民诉意见第50条的规定,企业法人未经清算即被撤销,有清算组织的,以该清算组织为当事人;没有清算组织的,以作出撤销决定的机构为当事人。可见无论哪种情况,法院列该上级主管部门为共同被告的做法是不正确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条,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原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劳动争议,可以列新的用人单位为第三人。可见D项中法院追加共同被告的做法是错误的。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hjW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路某引诱了3位女子将她们容留在自己的住处卖淫,从中收取介绍费和房租费。在闲暇之余路某分别嫖宿了这3位女子。已知3位女子均为未成年人,最大的16周岁,最小的13周岁。则对路某行为的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某市工商局发现,某中外合资游戏软件开发公司生产的一种软件带有暴力和色情内容,决定没收该软件,并对该公司处以三万元罚款。中方投资者接受处罚,但外方投资者认为处罚决定既损害了公司的利益也侵害自己的权益,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卷二真题试卷第
在下列哪些案件中,人民法院可以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
佘某被指控杀害其妻子。后其妻的尸体出现,DNA鉴定结果显示确实是佘某的妻子。在发回重审依照第一审程序审理期间,佘声称侦查人员曾对其实施刑讯逼供,被逼迫作出认罪供述。佘某邻居孙某声称其是在侦查人员的引诱下作出本案中的尸体是佘某妻子的证言。经人民法院查明,佘某
下列有关行政复议被申请人的论述不正确的是哪一项?()
某案,被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被告人赔偿经济损失3万元,法院审理时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被告人提出只能出2.9万元,被害人当场表示如果能马上给就同意这个数。于是被告人派人回家取了2.9万元,当庭交给了被害人。那么法院应以何种法律文书结案()。
甲河是多国河流,乙河是国际河流。根据国际法相关规则,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1年试卷一第74题)
某校法学院招生办主任郭某在招生过程中徇私舞弊,多次录取未达录取分数线的学生入学,在当地造成恶劣的影响。郭某的行为构成何罪?
下列哪些不属于我国行政法的渊源?()
下列不属于应当减刑的重大立功表现的情形是()。
随机试题
下列哪项为多发性骨髓瘤患者最常见的M蛋白
A.牙髓切断术+根尖诱导成形术B.干髓术C.直接盖髓术D.间接盖髓术E.B+D乳牙备洞时意外露髓,可采用
A、发汗B、阴干C、置沸水中略烫D、蒸透心,敞开低温干燥E、置沸水中煮至透心杜仲的加工方法为
中药饮片标签必须注明的不包括()
函数Y=AB+的最简式为()。
我们要借鉴国际报关管理的通行做法,逐步把专业报关行塑造成既对企业负责,又对海关负责的具有中介机构性质的经营实体。
关于基金运作过程中的费用,以下不能在基金资产中列支的是()。
李某2012年5月份收入情况如下:(1)取得劳务报酬收入20000元;(2)取得股息收入1000元;国库券利息收入200元;(3)取得稿酬收入5000元;(4)取得特许权使用费收入10000元,并将其中的5000元通
根据我国《人民警察法》的规定,人民警察对超越法律、法规规定的人民警察职责范围的指令,()。
小宋和小李是同一个服务窗口的工作人员,由于小宋交接上出现错误,导致小李工作受到影响,领导批评了小李,假如你是小宋,致使同事工作失误请现场模拟下你怎么向小李道歉?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