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甲与乙书面约定甲向乙借款5万元,未约定利息,也未约定还款期限。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dmin2012-08-16  44

问题 公民甲与乙书面约定甲向乙借款5万元,未约定利息,也未约定还款期限。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选项 A、借款合同自乙向甲提供借款时生效
B、乙有权随时要求甲返还借款
C、乙可以要求甲按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支付利息
D、经乙催告,甲仍不还款,乙有权主张逾期利息

答案A,B,D

解析 《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可见,双方都可以随时要求履行,只是贷款人要求时应当给对方合理的期限。所以B项说法正确。
    《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可见,双方都可以随时要求履行,只是贷款人要求时应当给对方合理的期限。所以B项说法正确。
第207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由此可见,D项是正确的。
第二百一十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 由此可见,A项是正确的。
第二百一十一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由此可见,C项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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