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有关此次招标说法正确的是:()。 该项目在招标过程中,乙公司和丙公司合作并以一个联合体的名义作为一个投标人参与竞标,其中乙公司具有相应的建设资质而丙公司不具有。开标时,投标文件在经过投标人检查密封情况后,当众拆封。甲市成立了由1名招标人代表和2名技术

admin2009-03-23  35

问题 下面有关此次招标说法正确的是:()。
该项目在招标过程中,乙公司和丙公司合作并以一个联合体的名义作为一个投标人参与竞标,其中乙公司具有相应的建设资质而丙公司不具有。开标时,投标文件在经过投标人检查密封情况后,当众拆封。甲市成立了由1名招标人代表和2名技术专家为成员的评标委员会。最后丁公司中标且投标价格低于成本价。针对上述情况下面说法正确的是:()。

选项 A、乙公司和丙公司以一个联合体名义参与投标是合法的,由于其中乙公司具有相应资质,因而丙有没有相应资质并不影响整个联合体的资质
B、开标时,招标文件必须经过公证机关检查,仅由投标人检查不合法
C、评标委员会组成人数符合法律规定
D、丁公司中标无效,因为其投标价格低于成本价

答案8

解析 根据《招标投标法》第31条的规定,以联合体的形式参与投标是允许的,但是各方均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故A项说法错误。根据《招标投标法》第36条的规定,是否委托公证机关公证由招标人决定,并非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故B项说法错误。根据《招标投标法》第37条的规定,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的单数,故C项说法错误。根据《招标投标法》第41条的规定,中标的条件应当是满足标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最低价格,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不可,故D项说法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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