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8月,户口在甲区的顾天一为做生意向户口在乙区的杨洋借款10万元,约定于2002年12月底之前归还。后顾天一因犯抢劫罪,于2003年1月被丙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关押在丙区监狱服刑。此外,自2003年1月起,杨洋即开始在丁区居住。2004年3

admin2013-10-23  26

问题 2002年8月,户口在甲区的顾天一为做生意向户口在乙区的杨洋借款10万元,约定于2002年12月底之前归还。后顾天一因犯抢劫罪,于2003年1月被丙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关押在丙区监狱服刑。此外,自2003年1月起,杨洋即开始在丁区居住。2004年3月,杨洋决定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顾天一偿还所借的10万元钱,杨洋应当向下列哪一个人民法院起诉?(  )。

选项 A、甲区人民法院
B、乙区人民法院
C、丙区人民法院
D、丁区人民法院

答案8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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