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开发的系列楼盘由乙公司负责安装电梯设备。乙公司完工并验收合格投入使用后,甲公司一直未支付工程款,乙公司也未催要。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乙公司组织工人到甲公司讨要。因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在,甲公司新录用的法务小王,擅自以公司名义签署了同意履行付款义务的承诺函

admin2018-04-02  33

问题 甲公司开发的系列楼盘由乙公司负责安装电梯设备。乙公司完工并验收合格投入使用后,甲公司一直未支付工程款,乙公司也未催要。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乙公司组织工人到甲公司讨要。因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在,甲公司新录用的法务小王,擅自以公司名义签署了同意履行付款义务的承诺函,工人们才散去。其后,乙公司提起诉讼。关于本案的诉讼时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选项 A、甲公司仍可主张诉讼时效抗辩
B、因乙公司提起诉讼,诉讼时效中断
C、法院可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D、因甲公司同意履行债务,其不能再主张诉讼时效抗辩

答案A

解析 A项正确,D项错误。根据《民法总则》第170条:“执行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工作任务的人员,就其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以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对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发生效力。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对执行其工作任务的人员职权范围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在本题中,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甲公司新录用的法务小王,擅自以公司名义签署了同意履行付款义务的承诺函,相对人乙公司知情并非善意,甲公司仍可主张诉讼时效抗辩。B项错误。本题中,诉讼时效期间已经届满,因此不存在诉讼时效中断的问题。C项错误。根据《民法总则》第193条规定:“人民法院不得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因此,在本题中,法院不得主动援引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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