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的汇票遗失,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公告期满后无人申报权利,甲申请法院作出了除权判决。后乙主张对该票据享有票据权利,只是因为客观原因而没能在判决前向法院申报权利。乙可以采取哪种法律对策?(2007—卷三—46,单)

admin2014-02-25  38

问题 甲的汇票遗失,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公告期满后无人申报权利,甲申请法院作出了除权判决。后乙主张对该票据享有票据权利,只是因为客观原因而没能在判决前向法院申报权利。乙可以采取哪种法律对策?(2007—卷三—46,单)

选项 A、申请法院撤销该除权判决   
B、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判决公告之日起一年内,向作出除权判决的法院起诉   
C、依照审判监督程序的规定,申请法院对该案件进行再审   
D、在2年的诉讼时效期间之内,向作出除权判决的法院起诉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查利害关系人在公示催告程序除权判决后的救济途径,对此,《民事诉讼法》第223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正当理由不能在判决前向人民法院申报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判决公告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作出判决的人’民法院起诉。本题答案为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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