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谢某和吴某三人共同盗窃他人财物达8万元,被法院分别判处10年、11年和12年的有期徒刑,张某不服提起上诉。谢某、吴某没有提起上诉。对此,第二审人民法院下列哪些行为符合法律规定?

admin2013-06-09  24

问题 张某、谢某和吴某三人共同盗窃他人财物达8万元,被法院分别判处10年、11年和12年的有期徒刑,张某不服提起上诉。谢某、吴某没有提起上诉。对此,第二审人民法院下列哪些行为符合法律规定?

选项 A、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张某的量刑偏轻,但仍维持原审判决
B、第二审人民法院只对张某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
C、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一审判决对谢某的罪名认定不当,但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故改变了罪名,判决11年的有期徒刑
D、如果检察机关认为吴某的判决偏轻,对吴某的判决提出抗诉。第二审人民法院在审判时认为吴某的判决正确,但谢某的判决偏轻,遂加重了谢某的刑罚

答案1,4

解析 《刑诉法解释》第257条第(一)项规定:“共同犯罪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提出上诉的,既不能加重提出上诉的被告人的刑罚,也不能加重其他同案被告人的刑罚,”选项A正确。第(三)项规定:“对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只是认定的罪名不当的,在不加重原判刑罚的情况下,可以改变罪名。”选项C正确。第246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就第一审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全面审查,不受上诉或者抗诉范围的限制。”选项B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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