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恶”中规定殴打或谋杀祖父母、父母等尊亲属的行为是指:( )

admin2010-06-25  26

问题 “十恶”中规定殴打或谋杀祖父母、父母等尊亲属的行为是指:(    )

选项 A、恶逆
B、不道
C、不睦
D、大不敬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唐代的法律内容的变化。所谓“十恶”是隋唐以后历代法律中规定的常赦不原的十种最严重犯罪,渊源于北齐律的“重罪十条”。隋开皇律在“重罪十条”的基础上加以损益,确定了十恶制度。十恶的具体内容有:(1)谋反:谓谋危社稷,指谋害皇帝、危害国家的行为;(2)谋大逆,指图谋破坏国家宗庙、皇帝陵寝以及宫殿的行为;(3)谋叛:谓背国从伪,指背叛本朝、投奔敌国的行为;(4)恶逆:指殴打或谋杀祖父母、父母等尊亲属的行为;(5)不道:指杀一家非死罪三人及肢解人的行为;(6)大不敬:指盗窃皇帝祭祀物品或皇帝御用物、伪造或盗窃皇帝印玺、调配御药误违原方、御膳误犯食禁以及指斥皇帝、无人臣之礼等损害皇帝尊严的行为;(7)不孝:指控告祖父母、父母,未经祖父母、父母同意私立门户、分异财产;对祖父母、父母供养有缺,为父母尊长服丧不如礼等不孝行为;(8)不睦:指谋杀或卖五服(缌麻)以内亲属,殴打或控告丈夫大功以上尊长等行为;(9)不义:指杀本管上司、受业师及夫丧违礼的行为;(10)内乱:指奸小功以上亲属等乱伦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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