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下列情形中,应以抢劫罪定罪处罚的有( )。
下列情形中,应以抢劫罪定罪处罚的有( )。
admin
2019-08-03
33
问题
下列情形中,应以抢劫罪定罪处罚的有( )。
选项
A、甲为劫取财物,打死仓库的值班员孙某后,取走价值10万元财物
B、乙在赵某的茶水中偷偷放入大量的安眠药,趁赵某饮后熟睡,拿走赵某3万元现金
C、丙看见刘某因交通事故受伤,趁其昏迷之机,将其携带的现金2万元取走
D、丁趁张某不备,夺取其随身携带的笔记本电脑
答案
A,B
解析
本题考查抢劫罪的认定。抢劫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对公私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看护人或者持有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迫使其立即交出财物或者立即将财物抢走的行为。A正确。这里的其他方法,是指行为人实施暴力、胁迫方法以外的其他使被害人不知反抗或不能反抗的方法。例如,用药物麻醉、用酒灌醉、使用催眠术或用毒药毒昏等,致使被害人处于不知反抗或不能反抗的状态。故B正确。如果行为人利用被害人熟睡、酣醉、昏迷等状态而秘密窃取其财物的,因行为人并未实施侵犯他人人身权利的手段行为,不属于以其他方法实施的抢劫罪。如果是采取秘密窃取的方法,窃取数额较大财物或者多次窃取,则构成盗窃罪。故C项成立盗窃罪而非抢劫罪。D项成立抢夺罪。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vVW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开发一种浓缩茶汁的技术秘密成果,未约定成果使用权、转让权以及利益分配办法。甲公司按约定支付了研究开发费用。乙公司按约定时间开发出该技术秘密成果后,在没有向甲公司交付之前,将其转让给丙公司。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下列关于除斥期间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下面各项关于民事法律关系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下列关于民事权利能力的说法正确的是()
下列哪一选项不属于通过合同让与债权的条件()
甲企业与乙企业就茶叶购销协议进行洽谈,期间甲故意隐瞒其茶叶变质的重要事实,造成了乙企业的茶叶卖不出去,损失达5万元,之后该买卖合同被撤销。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德胜公司注册地在萨摩国并在该国设有总部和分支机构,但主要营业机构位于中国深圳,是一家由台湾地区凯旋集团公司全资设立的法人企业。由于决策失误,德胜公司在中国欠下700万元债务。对此,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根据《婚娴法》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在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情形下,夫妻请求分割共有财产的主张不能成立的是()。
下列情形当然发生表见代理的是()。
下列选项中,属于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的行贿对象的是()
随机试题
A.肝肿大B.颈静脉怒张C.胸水D.肝颈静脉反流征诊断右心衰竭最可靠的体征是
肝性脑病昏迷前期的表现是
男性,52岁,十二指肠溃疡病史10年,几乎每年发作一次,自觉今年格外重,今日晨起突然腹痛难忍,呈刀割样,上腹开始,很快扩散至全腹,来诊,见患者面色苍白、冷汗,肢体发凉,BPl4/12kPa,脉搏90次/分,查体时病人表情痛苦,不敢深呼吸,全腹压痛,反跳痛,
期货公司和期货交易所面临的主要风险是()。
市场行为最基本的表现就是价格。()
在金融杂志《欧洲货币》提出的计算国别风险的方法中,关于计算公式A-[A/(B-C)](D-C)的说法,正确的是()。(2010年上半年)
大山中学所有骑车上学的学生都回家吃午饭,因此,有些在郊区的大山中学的学生不骑自行车上学。为使上述论证成立,以下哪项关于大山中学的断定是必须假设的?
在Linux系统中,输入(51)命令会从/home/user1的当前目录中进入/etc目录下。
整理形态代表当前市场暂时休整,下一步市场运动将与此前趋势的原方向反转。()
Bycontrast,Americanmothersweremorelikely_______________(把孩子的成功归因于)naturaltalent.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