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包某曾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1997年刑满出狱。1999年以后包某先后对王某、彭某、余某、玄某等人传授扒窃方法如怎样解衣扣、怎样搭架子、划包、扒窃时如何进行联系,以及被发现如何逃离等等。这些青年学会扒窃以后,多次进行扒窃活动。包某还将自认天资聪慧的玄
包某曾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1997年刑满出狱。1999年以后包某先后对王某、彭某、余某、玄某等人传授扒窃方法如怎样解衣扣、怎样搭架子、划包、扒窃时如何进行联系,以及被发现如何逃离等等。这些青年学会扒窃以后,多次进行扒窃活动。包某还将自认天资聪慧的玄
admin
2009-01-15
31
问题
包某曾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1997年刑满出狱。1999年以后包某先后对王某、彭某、余某、玄某等人传授扒窃方法如怎样解衣扣、怎样搭架子、划包、扒窃时如何进行联系,以及被发现如何逃离等等。这些青年学会扒窃以后,多次进行扒窃活动。包某还将自认天资聪慧的玄某收为“人室弟子”,亲自带玄某到火车站,挑选目标,让其进行“实战练习”,并事后予以讲评。包某的行为构成:( )
选项
A、教唆犯
B、累犯
C、传授犯罪方法罪
D、盗窃罪
答案
4,8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vOK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合作开发合同,合同签订后,因乙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后期合作义务致使甲公司前期投入遭受损失,甲公司与乙公司交涉未果,诉至区法院要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区法院以下列何种理由不予受理是正确的?()
赵某设立一独资企业专营家电,某日,他就企业的事务管理找王律师咨询,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张某拟为其妻王某投以死亡为给付条件的人寿险,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
甲是县检察院民行科的检察员,其职责是对同级人民法院的民事案件进行检查监督,提起抗诉,其下列哪些行为违背民事诉讼法?()
王某一家三口到月亮花餐厅就餐,由于王某一家所坐餐桌紧挨着的包厢发生爆炸,导致王某一家一死一重伤。经查,爆炸系因包厢中的客人李某自带的一瓶五粮液酒所致,该酒系他人(已无从查找)送给李某的礼物,原来系炸弹。为损害赔偿,当事人发生争议。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据此,法院和法官应在民事审判中遵守诉讼程序,履行释明义务。下列哪一审判行为符合执法为民的要求?()(司考.2013.3.36)
甲因为生意需要向乙借钱,债务到期后甲一直躲避不见乙。在乙欲向法院提起诉讼时,乙得知甲有大量转移存款和低价转让财产的行为,遂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关于本案的保全,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甲公司租用乙公司的厂房,但乙方提出一个条件是若到年底自己的新厂房已经盖好,则将公司的旧厂房出租给甲。合同中的这一条件约定在民事法律行为理论上称为()。
下列关于民事法律关系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赵某欲毒杀萧某,萧某中毒后,腹痛难当,呼号挣扎,赵某见状,顿生悔意,急忙将解药给萧某服下,并将萧某送往医院,但萧某因抢救无效,仍然死亡。赵某的行为从犯罪的停止形态上看,属于下列哪一种?
随机试题
铣削正梯形牙嵌离合器时,三面刃铣刀侧刃应通过工件中心。()
女,26岁,产后3d,测腋下体温37.6℃。检查:子宫收缩好,无压痛,会阴切口愈合好,恶露无臭味。双乳房增大,发红,可触及硬结发热原因最可能是
A、疔B、无头疽C、有头疽D、附骨疽E、流注西医学的急性骨髓炎,相当于中医学的
下列哪个执行医嘱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
对工程造价信息分类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有()。
劳动法律关系的特征包括()。
()目标是最高水平的认知学习结果。
(2010年广东)别看王老师日常穿着不修边幅,他其实是很有_______的人,而且在授课时语言_______,不带冗余,是一位深受学生欢迎的老师。
影响企业价值的两个最基本因素是()。
MarcoPolocametoChina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