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一起团伙犯罪案时,因涉及多个罪名和多名被告人、被害人,审判长为保障庭审秩序,提高效率,在法庭调查前告知控辩双方注意事项。下列哪些做法是错误的?(2012年卷二69题,多选)

admin2018-03-24  49

问题 审理一起团伙犯罪案时,因涉及多个罪名和多名被告人、被害人,审判长为保障庭审秩序,提高效率,在法庭调查前告知控辩双方注意事项。下列哪些做法是错误的?(2012年卷二69题,多选)

选项 A、公诉人和被告人仅就刑事部分进行辩论,被害人和被告人仅就附带民事部分进行辩论
B、控辩双方仅在法庭辩论环节就证据的合法性、相关性问题进行辩论
C、控辩双方可就证据问题、事实问题、程序问题以及法律适用问题进行辩论
D、为保证控方和每名辩护人都有发言时间,控方和辩方发表辩论意见时间不超过30分钟

答案A,B,D

解析 本题考查法庭审判。刑事诉讼中的被害人在刑事诉讼中享有当事人地位,有权参加刑事部分的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刑事诉讼法》第193条规定,法庭审理过程中,对与定罪、量刑有关的事实、证据都应当进行调查、辩论。经审判长许可,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对证据和案件情况发表意见并且可以互相辩论。这里的法庭审理过程既包括法庭调查,也包括法庭辩论;这里的当事人既包括被告人,也包括被害人。又如《最高法解释》第229条规定,法庭辩论应当在审判长的主持下,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1)公诉人发言;
(2)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3)被告人自行辩护;
(4)辩护人辩护;
(5)控辩双方进行辩论。可见,辩论内容并未按主体进行区分,A选项表述错误,当选。《最高法解释》第218条规定,举证方当庭出示证据后,由对方进行辨认并发表意见。控辩双方可以互相质问、辩论。可见,控辩双方在法庭调查和辩论阶段都有权对证据的合法性、相关性问题进行辩论。据此,B选项表述错误,当选。法庭辩论阶段,控辩双方有权针对包括事实、证据、程序、法律等任何与本案有关的任何问题发表辩论意见。如《最高法解释》第228条规定,合议庭认为案件事实已经调查清楚的,应当由审判长宣布法庭调查结束,开始就定罪、量刑的事实、证据和适用法律等问题进行法庭辩论。据此可见,C选项表述正确,不选。我国《刑事诉讼法》对控辩双方的辩论时间未作出任何限制,人民法院也不得以提高庭审效率为由限制控辩双方的辩论时间从而限制双方辩论权的行使。据此,D选项错误,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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