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张某系一有限责任公司的小股东,由于对公司的经营状况不满,想通过查阅公司账簿去深入调查公司经营出现的问题。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2008延一3—26,单)
张某系一有限责任公司的小股东,由于对公司的经营状况不满,想通过查阅公司账簿去深入调查公司经营出现的问题。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2008延一3—26,单)
admin
2017-03-09
35
问题
张某系一有限责任公司的小股东,由于对公司的经营状况不满,想通过查阅公司账簿去深入调查公司经营出现的问题。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2008延一3—26,单)
选项
A、张某必须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
B、公司有权以可能会泄露公司商业秘密为由拒绝张某的查账申请
C、若张某聘请专业机构人员帮助查阅账簿,公司不得拒绝
D、公司拒绝张某查阅时,张某只能请求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答案
C
解析
《公司法》第34条第2款规定: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15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据此,A、B、D项表述正确。C项没有法律依据,表述错误,应当选。本题答案为C。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ury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香山公司(住所位于甲市A区)与红叶公司(住所位于乙市B区)签订了一份建筑合同,由红叶公司承建香山公司丙市分公司的办公楼(位于丙市C区)。双方同时还约定因履行该建筑合同发生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以向甲市A区法院起诉或者向乙市B区法院起诉。办
2008年7月,家住A省的陈大因赡养费纠纷,将家住B省甲县的儿子陈小诉至甲县法院,该法院受理了此案。2008年8月,经政府正式批准,陈小居住的甲县所属区域划归乙县管辖。甲县法院以管辖区域变化对该案不再具有管辖权为由,将该案移送至乙县法院。乙县法院则根据管辖
某大学4名师生联名起诉甲公司污染某条大河,请求判决甲公司出资治理该河流的污染。起诉者除列了4名师生外,还列了该河流中的某著名岛屿作为原告,法院没有受理。对此下列哪些说法符合法律规定?(2006—卷三—88,多)
关于自认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2009—卷三—42,单)
家住上海的王甲继承其父遗产房屋3间,后将其改为铺面经营小商品。在北京工作的王乙(王甲之弟)知道此事后,认为自己并没有放弃继承权,故与王甲交涉。王甲对此不予理睬,王乙便向法院提起诉讼。案件受理后,李某向法院主张自己作为被继承人的养子,拥有继承权,并通过法定程
1997年6月,刘某与张某离婚,法院判决2岁的’儿子由刘某抚养,张某每月给付200元抚养费。2005年8月,刘某觉得每月200元的抚养费根本无法维持儿子的基本生活与学习,在与张某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刘某应当通过怎样的程序加以解决?(2008—卷三—33,单)
常年居住在Y省A县的王某早年丧妻,独自一人将两个儿子和一个女儿养大成人。大儿子王甲居住在Y省B县,二儿子王乙居住在Y省C县,女儿王丙居住在W省D县。2000年以来,王某的日常生活费用主要来自大儿子王甲每月给的800元生活费。2003年12月,由于物价上涨,
甲将所持有的A公司债券交付乙,作为向乙借款的质押物。双方签订了书面质押合同,但未在债券上背书“质押”字样。借款到期后甲未还款。甲的另一债权人丙向法院申请执行上述债券。下列说法哪一个是正确的?
丁某于2005年5月为其九周岁的儿子丁海购买一份人身保险。至2008年9月,丁某已支付了三年多的保险费。当年10月,丁海患病住院,因医院误诊误治致残。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中国A公司就价值100万美元的即将运往菲律宾的一批蔬菜分别向甲、乙两保险公司投保了海运一切险,保险金额分别为80万美元和40万美元。后在海运途中,因遭遇恶劣气候致使该批蔬菜大部分腐烂,损失高达90万美元。A公司因此欲向两保险公司索赔。根据以上情形,以下说法
随机试题
加热在200℃以下用的热源是()。
Wefindthatbrightchildrenarerarelyheldbackbymixed-abilityteaching.Onthecontrary,boththeirknowledgeandexperienc
A.气随血脱B.气不摄血C.气血两虚D.气虚血瘀E.气滞血瘀面色淡白,身倦乏力,少气懒言,疼痛如刺,常见于胸胁,痛处不移,拒按,舌淡暗,脉沉涩,辨证为()
突然发生,完全不能用病人当时的处境和心理背景来解释的妄想是
蛛网膜下腔出血的最常见病因为
在施工质量控制的基本环节中,()的目标是确保工序质量合格、杜绝质量事故发生。
项目在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阶段,各银行应按批准贷款的权限,根据有关规定,对外出具()。
Engineeringstudentsaresupposedtobeexamplesofpracticalityandrationality,butwhenitcomestomycollegeeducationIam
Swiftinventedfamous______inhisworldfamousGulliver’sTravels.
Pricesdeterminehowresourcesaretobeused.Theyarealsothemeans【C1】______whichproductsandservicesthatareinlimite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