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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严昌华(男,43岁)于1963年5月在部队服役期间,因违反军纪曾受到连队指导员赵刚的批评后,对赵不满;趁赵不备,将其“五一”式手枪1支及子弹20发偷走。同年10月,严借探亲之机将枪弹带回家中,交给母亲隐藏。1964年11月转业后,就将枪弹从母亲处取来
被告人严昌华(男,43岁)于1963年5月在部队服役期间,因违反军纪曾受到连队指导员赵刚的批评后,对赵不满;趁赵不备,将其“五一”式手枪1支及子弹20发偷走。同年10月,严借探亲之机将枪弹带回家中,交给母亲隐藏。1964年11月转业后,就将枪弹从母亲处取来
admin
2013-01-11
32
问题
被告人严昌华(男,43岁)于1963年5月在部队服役期间,因违反军纪曾受到连队指导员赵刚的批评后,对赵不满;趁赵不备,将其“五一”式手枪1支及子弹20发偷走。同年10月,严借探亲之机将枪弹带回家中,交给母亲隐藏。1964年11月转业后,就将枪弹从母亲处取来藏在自己的住房内。1976年严修建新房时,又将枪弹交给其弟严昌炳代为窝藏。1976年8月,严又将其枪弹取回埋藏在家中的红薯坑内。1984年9月6日,严的表弟罗世宾帮助清扫红薯坑时发觉,动员上交时,严不愿交出而案发。由于严昌华的盗窃枪支、弹药行为,1963
选项
A、被告人犯有盗窃枪支、弹药罪和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应数罪扑罚
B、盗窃枪支、弹药罪已过追诉时效
C、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未过追诉时效
D、依法追诉被告人非法持有枪支罪
答案
B,C,D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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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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