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根据我国现行宪法和法律的规定,有权制定地方性法规的主体包括( )。(2011年多选55)
根据我国现行宪法和法律的规定,有权制定地方性法规的主体包括( )。(2011年多选55)
admin
2014-02-18
25
问题
根据我国现行宪法和法律的规定,有权制定地方性法规的主体包括( )。(2011年多选55)
选项
A、省、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
B、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
C、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
D、不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
答案
B,C
解析
《立法法》第63条第1款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觇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据此,A项应选。
该条第2款规定,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棚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而该条第4款规定,本法所称较大的市是指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昕在地的市,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据此,B、C项应选。
综合《立法法》第63条的规定,只有省级、较大的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才可制定地方性法规。不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无权制定地方性法规。排除D项。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tdJ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综合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综合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公元7世纪初至9世纪末,日本为学习中国文化,多次派出了人数众多的使团,这种使团被称作()。
在公元前3世纪到公元前1世纪成书的著名算书()记载了直角三角形的“勾三股四弦五”的关系。
我国最早的字典是东汉许慎的(),创立了中国的“文字学”。
英语对空间概念的描述遵循()的原则,这与西方民族的分析性思维方式以及强烈的个人主义取向有直接关系。
测量的效度指测量结果的可靠性、一致性和稳定性程度。()
新闻专业主义的主要原则是什么?(广州大学,2013年;汕头大学,2013年;南开大学,2014年;上海交通大学,2014年;厦门大学,2015年)
比较近代日本与当代中国“二元化”新闻传播事业体制的内涵。(中国传媒大学,2012年)
朝审原于明天顺三年,令每岁霜降后,但有该决重囚,三法司会同公、侯、伯从实审录。秋审亦原于明之奏决单,冬至前会审决之。顺治元年,刑部左侍郎党崇雅奏言:“旧制凡刑狱重犯,自大逆、大盗决不待时外,余俱监候处决。在京有热审、朝审之便,每至霜降后方请旨处决。在外直省
朝审原于明天顺三年,令每岁霜降后,但有该决重囚,三法司会同公、侯、伯从实审录。秋审亦原于明之奏决单,冬至前会审决之。顺治元年,刑部左侍郎党崇雅奏言:“旧制凡刑狱重犯,自大逆、大盗决不待时外,余俱监候处决。在京有热审、朝审之便,每至霜降后方请旨处决。在外直省
朝审原于明天顺三年,令每岁霜降后,但有该决重囚,三法司会同公、侯、伯从实审录。秋审亦原于明之奏决单,冬至前会审决之。顺治元年,刑部左侍郎党崇雅奏言:“旧制凡刑狱重犯,自大逆、大盗决不待时外,余俱监候处决。在京有热审、朝审之便,每至霜降后方请旨处决。在外直省
随机试题
A、Heisproficientindriving.B、Heiskindandlearned.C、Heknowsashortcuttothemuseum.D、Heisaninexperiencedtaxidriv
患儿女性,3岁,因“肺炎,脓毒性休克”收住儿科重症监护室(PICU)。入院第3天,休克已经纠正,呼吸机治疗,腹胀,无肠鸣音,胃管内引流出咖啡样胃液。此时静脉营养成分的选择是
生物转化中甲基可来自生物转化中乙酰基可来自
男性,10岁。突发剑突下阵发性剧烈绞痛3小时,发作时辗转不安,呻吟痛苦,伴恶心呕吐,发作过后如常人。检查无发热无黄疸,腹平软无明显压痛,白细胞计数正常。应诊断为何病
利用中药中各成分沸点的差别进行提取分离的方法是
河流充分混合段是指污染物浓度在断面上均匀分布的河流。当()时,可以认为达到均匀分布。
甲公司严重资不抵债。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向法院申请破产。下列财产属于债务人财产的是()。
个体在解决问题过程中,思维沿着许多不同的方向扩展,使观念发散到各个有关方面,最终产生多种可能的答案的认知方式称为()。
配置路由器时,PC机的串行口与路由器的(59)相连,路由器与PC机串行口通信的默认数据速率为(60)。(59)
AsmanyasoneinfourU.S.workersmaybechronicallyangryonthejob,withangryemployeesalsomorelikelytobebored,hav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