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审原于明天顺三年,令每岁霜降后,但有该决重囚,三法司会同公、侯、伯从实审录。秋审亦原于明之奏决单,冬至前会审决之。顺治元年,刑部左侍郎党崇雅奏言:“旧制凡刑狱重犯,自大逆、大盗决不待时外,余俱监候处决。在京有热审、朝审之便,每至霜降后方请旨处决。在外直省

admin2013-04-03  34

问题 朝审原于明天顺三年,令每岁霜降后,但有该决重囚,三法司会同公、侯、伯从实审录。秋审亦原于明之奏决单,冬至前会审决之。顺治元年,刑部左侍郎党崇雅奏言:“旧制凡刑狱重犯,自大逆、大盗决不待时外,余俱监候处决。在京有热审、朝审之便,每至霜降后方请旨处决。在外直省,亦有三司秋审之例,未尝一丽死刑辄弃于市。望照例区别,以昭钦恤。”此有清言秋、朝审之始。嗣后逐渐举行,而法益加密。初制分情实、缓决、矜、疑,然疑狱不经见。雍正以后,加入留养承祀,区为五类。——《清史稿》卷一百四十四《刑法三》
请运用中国法制史的知识和理论,分析上述文字材料并回答下列问题:
(1)何为秋审?其历史渊源是什么?
(2)试分别说明秋审案件的五种处理方式。
(3)清朝秋审制度的主要作用体现在哪些方面?
(2009年分析69)

选项

答案(1)秋审,是每年秋八月由九卿、詹事、科道以及军机大臣、内阁大学士等重要官员会同对全国上报的斩、绞监候案件进行复审的制度。清代的秋审直接源于明代的朝审秋决,而明代的朝审又可追溯到两汉以来的秋冬行刑、录囚、死刑复奏等“慎刑”制度。 (2) ①情实,指罪情属实、罪名恰当者,奏请执行死刑; ②缓决,即案情虽属实,但危害性不大者,可减为流三千里,或发烟瘴极边充军,或再押监候; ③矜、疑,指案情属实,但有可矜或可疑之处,可免于死刑,一般减为徒、流刑罚; ④留养承嗣,指案情属实、罪名恰当,但有亲老丁单情形,合乎申请留养条件者,按留养奏请皇帝裁决。 (3)秋审制度是慎刑思想的反映,可以将死刑案件纳入严格的司法程序中,使统治者牢牢掌握行使最高刑罚的权力,实行专制统治下的法治,以维护自身统治;但也导致多方干预司法,以致皇帝家奴也插手司法,最终结果是司法更加冤滥,法律制度与实际执法日益脱节,加速了清王朝整个政体的腐朽。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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