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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将一幅古画寄存在乙处,乙死亡,该古画由乙的两个儿子丙、丁占有,丙、丁以为古画为其父所有,送权威机构鉴定该画价值50万元,两人约定,该画归丙所有,丙付给丁25万元。丙是否能取得该画的所有权?( )
甲将一幅古画寄存在乙处,乙死亡,该古画由乙的两个儿子丙、丁占有,丙、丁以为古画为其父所有,送权威机构鉴定该画价值50万元,两人约定,该画归丙所有,丙付给丁25万元。丙是否能取得该画的所有权?( )
admin
2009-09-27
29
问题
甲将一幅古画寄存在乙处,乙死亡,该古画由乙的两个儿子丙、丁占有,丙、丁以为古画为其父所有,送权威机构鉴定该画价值50万元,两人约定,该画归丙所有,丙付给丁25万元。丙是否能取得该画的所有权?( )
选项
A、能取得,因为丙、丁取得该古画是出于善意。且丙向丁支付了对价
B、能取得,因为丙取得该画时与丁实施了法律行为
C、不能取得。因为丙、丁从乙处取得该画并未实施法律行为
D、不能取得。因为丙、丁并非善意占有该画
答案
C
解析
依民法原理,动产的善意取得是指无权处分他人动产的让与人,不法将其占有的他人动产交付于受让人后,若受让人取得该动产时出于善意,即取得该动产的所有权,原动产所有人不得要求受让人返还。其构成要件包括:标的物为动产;受让人须基于交易行为而受让动产的占有;受让人取得动产时须为善意。另依《继承法》第3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本题中,古画并非乙个人合法财产,而为甲所寄存之物,故在乙死亡后,该古画不为其遗产。丙丁虽占有该古画,但不能依据继承取得古画的所有权。丙丁负有保管古画并返还于甲的义务。虽丙支付丁25万元,但不符合善意取得要件,不能依法取得古画所有权。故本题选项为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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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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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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