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下列哪几种情况下,甲国可以行使普遍性管辖权?( )

admin2013-06-09  24

问题 在下列哪几种情况下,甲国可以行使普遍性管辖权?(   )

选项 A、乙国某特大贩毒集团,从丙国将一批海洛因贩至丁国销售
B、乙国人A,劫持一架由乙国飞往丙国的飞机,被迫在甲国降停
C、乙国人B,在公海上对丙国船舶实施海盗行为,后在甲国上岸
D、乙国人C,在乙国故意杀人后逃往甲国,在甲国又实施了抢劫、杀人行为

答案BC

解析 普遍性管辖权是指根据国际法的规定,对于危害国际安全与和平及全人类利益的某些国际犯罪行为,不论行为人国籍及行为发生地在哪,各国都有权进行管辖。目前,战争罪、破坏和平罪、违反人道罪、海盗罪等已被公认为国家普遍管辖权的对象。灭绝种族、贩卖毒品、贩卖奴隶、种族隔离、实施酷刑、航空器劫持等行为也已被有关的国际条约确定为缔约国合作惩治的罪行。选项B、C中所涉及的罪行分别为海盗罪和劫持航空器罪,属于普遍性管辖权的范围。
应注意的是,除相关国家间有特别协议或国内法有特殊规定以外,国家的普遍管辖权只能在本国管辖范围内或不属于任何国家管辖的区域行使。选项A中贩毒行为没有发生在甲国管辖范围内,所以甲国无法行使普遍管辖权。而选项D中甲国行使管辖权的依据应为属地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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