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2012年3月,甲公司因生产经营资金短缺,遂找银行融资5000万元,期限3年。该笔贷款由乙公司以其时价4500万元的办公楼提供抵押担保,同时由丙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丁公司对丙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反担保。2015年3月贷款到期,甲公司无力清偿贷款本息共计
2012年3月,甲公司因生产经营资金短缺,遂找银行融资5000万元,期限3年。该笔贷款由乙公司以其时价4500万元的办公楼提供抵押担保,同时由丙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丁公司对丙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反担保。2015年3月贷款到期,甲公司无力清偿贷款本息共计
admin
2017-10-30
29
问题
2012年3月,甲公司因生产经营资金短缺,遂找银行融资5000万元,期限3年。该笔贷款由乙公司以其时价4500万元的办公楼提供抵押担保,同时由丙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丁公司对丙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反担保。2015年3月贷款到期,甲公司无力清偿贷款本息共计6300万元。以下说法中错误的是:( )
选项
A、银行必须首先就乙公司的抵押办公楼实现抵押权
B、银行有权选择实现乙公司的抵押或者要求丙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保证责任
C、银行有权选择丁公司承担反担保责任
D、如果银行选择实现抵押权,即便房价上涨,其也仅在4500万元的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
答案
A,C,D
解析
根据《物权法》第176条的规定,在当事人未就实现担保的顺序作出特别约定时,既有债务人提供物保又有人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实现债务人提供的物保。但对第三人提供的物保,并无此要求。A选项错误,B选项正确。反担保是为了换取担保人提供担保而对担保人的追偿权所作的担保。换言之,在担保人实际承担了担保责任之后,担保人在其向债务人追偿未果时可以要求反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C选项混淆了反担保与本担保。抵押权人优先受偿的范围,并不受制于设定抵押时抵押物的价值,D选项错误。故本题的正确选项是ACD。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sGy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甲乘坐乙的汽车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甲以乙违反运输合同为由诉至法院要求承担违约责任,开庭过程中又以乙侵权为由要求赔偿身体伤害和精神损害。下列关于本案的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大成公司与红日公司签订货物买卖合同,约定由大成公司代办托运。大成公司遂与四海运输有限公司签订货物运输合同,合同中载明红目公司为收货人。在运输途中,因驾驶员李某的重大过失发生交通事故,致货物受损,无法向红日公司按约定交货。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甲诉乙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法院终审判决乙返还甲借款本金、利息共计50万元。判决生效后,乙拒不履行义务,甲向一审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于乙在银行的存款余额不足,执行人员对乙占有的一辆奥迪汽车采取了执行措施。在拍卖该汽车之前,公民丙向人民法院提出;该汽车的所有人是
太原的甲与天津的乙签订买卖合同,甲供应给乙300吨煤炭,于2003年12月1日全部交清,以应对12月1日至12月15日的供暖高峰时段用煤,交货地点在乙方所在地,2004年5月1日乙付清全部款项3万元。双方同时约定了定金条款,乙向甲交付定金5000元,乙当即
2006年,齐声能源股份公司经营业绩取得了历史最好水平,为感谢员工的劳动和创造,公司决定收购部分本公司股份作为年终奖励的形式之一奖励给本公司年度优秀员工,那么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B两公司签订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规定A公司许可B公司使用其注册商标,该合同须履行什么法定程序?F列说法错误的是:()。
随机试题
尿酸是下列哪些化合物分解的终产物
A.400万~500万个/mlB.(4~10)×109/LC.(3.5~5.0)×1012/LD.(100~300)×109/LE.4000~10000个/cm3正常人血液中血小板计数是
可摘局部义齿大连接体的作用为
为购买原材料,甲公司向乙银行申请3个月的流动资金贷款35万元。经乙银行审查同意,由甲公司的常年客户丙公司作保证人,为甲公司的贷款本金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丙公司同时要求甲公司提供反担保。2007年6月1日,甲公司与乙银行签订借款合同,乙银行当即按合同规定向甲公
下列请求权中,不应受诉讼时效限制的是()。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条款规定,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合同签订之日起()天内未能发出开始设计通知的,设计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
依照《会计法》的规定,单位负责人不包括()。
下列制度中,评价和反馈员工的工作特性、行为和结果的制度是()。
下列选项中,成立犯罪既遂的是()。
HowIwishthatthoseorphans______goodcareof.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