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下列关于证据的说法正确的是:( )
下列关于证据的说法正确的是:( )
admin
2017-03-03
22
问题
下列关于证据的说法正确的是:( )
选项
A、说明某人有暴力倾向的材料对证明其实施了故意伤害行为的犯罪事实具有关联性
B、在我国,以刑讯逼供手段获取的犯罪嫌疑人辩解不可以作为定案的根据
C、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予以排除
D、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对该证据应当予以排除
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查证据的属性及非法证据排除。证据理论一般认为,某个人的特定品格在证明该人在特定条件下实施了与此品格相一致的行为上,不具有关联性,A选项错误。根据《刑事诉讼法》第54条的规定,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供述,应当予以排除。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对该证据应当予以排除。我国法律规定对犯罪嫌疑人的辩解不予排除。B选项认为辩解不可以作为定案根据是错误的。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对该证据应当予以排除。C项错误,D项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rxl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关于第三人撤销之诉,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天南有限公司的董事胡某挪用公司大笔资金投资艺术品损失惨重,其他的董事和监事因为和胡某私交甚好对此一直置若罔闻,股东秦某对此非常气愤,以下哪一项说法是正确的?
甲委托乙经纪行以30万元的价格出售一辆二手BMW汽车,约定事成之后报酬为20000元,未作其他约定。乙找到丙,双方约定由丙为乙出卖该车提供信息,乙、丙约定事成后,乙向丙支付报酬5000元,未作其他约定。根据丙调查(丙为此支出必要费用1100元)获得的信息。
甲公司与乙商场签订一份春联买卖合同,约定甲于农历2014年12月15日前向乙交付春联1万副,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表述是错误的?
下列关于法律事实表述错误的是:
某新浪博客博主发表涉及原告个人隐私的文章,原告先后向新浪公司和百度公司发出律师函要求采取必要措施,新浪公司在诉讼中未提交证据证明其采取了删除等必要措施,百度公司则提供证据证明其采取了断开链接、删除等措施。如果原告起诉两公司,下列选项中错误的是:
有关我国民事诉讼中的审判组织制度,不正确的有:
汪某与李某拟设立一注册资本为50万元的有限责任公司,其中汪某出资60%,李某出资40%。在他们拟订的公司章程中,下列哪些条款是合法的?
甲为一公司的采购员,经常在全国各地出差。乙是其邻居,平时以采撷山药为生。2014年10月乙在山中挖到一名贵草药,听说北京这种草药的价钱较高,正好甲要去北京,于是乙就委托甲将草药带去卖掉。甲将草药带到朋友家,其父丙是一名老中医,他看了之后请甲将草药卖与他,并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应当改革司法管理体制,推动省以下地方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探索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关于上述改革措施,下列哪些理解是正确的?
随机试题
胃大部切除术治疗十二指肠溃疡的原因是
马歇尔试验结果中,残留稳定度与稳定度单位一致。()
下面有关工程单价的描述中正确的是()。
下列不属于导流标准的是()。
在我国境内提供各种劳务的收入,均应缴纳营业税。( )
根据所给材料回答问题。(需计算后回答的问题须列出算式,小数均保留实际位数)2017年7月,甲出版社文化编辑室收到某大学教师陈明投来的一部书稿《云贵风情游》。该稿选择云贵高原若干著名旅游地区,结合自然风景描绘,风趣地介绍了当地十多个少数民族的生活习
设A为n阶矩阵,A的各行元素之和为0且r(A)=n一1,则方程组AX=0的通解为__________.
Theabortiondebatehasragedsince1973,whentheSupremeCourtgaveabortionconstitutionalprotection,butthebasiclawoft
在分布式数据库中,如果用户编写程序时不必了解数据分片在各个场地的分配情况,则称该分布式数据库系统具有________透明性。
Divorcedoesn’tnecessarilymakeadultshappy.Buttoughingitoutinanunhappymarriageuntilitturnsaroundjustmightdo,a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