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有关我国民事诉讼中的审判组织制度,不正确的有:
有关我国民事诉讼中的审判组织制度,不正确的有:
admin
2015-09-11
31
问题
有关我国民事诉讼中的审判组织制度,不正确的有:
选项
A、二审案件也可适用独任制
B、陪审员可以参加二审与再审合议庭
C、合议庭评议实行审判长最终决定原则
D、发回重审合议庭可以有陪审员参加
答案
A,B,C
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40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第二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理再审案件,原来是第一审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原来是第二审的或者是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因此,A、B选项不正确,当选。
《民事诉讼法》第42条规定,合议庭评议案件,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评议应当制作笔录,由合议庭成员签名。评议中的不同意见,必须如实记人笔录。因此,C选项不正确,当选。
《民事诉讼法》第39条第1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必须是单数。结合第41条第2款的规定,“发回重审的案件,原审人民法院应当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D选项正确,不选。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VQE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我国历史上第一次公布成文法的活动是:
根据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权时,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益,其目的是什么?()
下列关于独立董事制度的说法,正确的是:()
根据犯罪主观要件、犯罪形态的理论分析,下列关于犯罪中止的表述哪些是错误的?
税务机关在实行税收保全措施和强制执行措施时,下列哪些财产或者物品不在此类措施范围之内?()
张某用自己的轿车作为抵押向银行贷款,张某驾车出行时,与横穿马路的卡车相撞,经鉴定,轿车的价值损失50%,保险公司赔偿了车辆的损失,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甲乙两国协议将其海洋划界争端提交联合国国际法院。国际法院就此案作出判决后,甲国拒不履行依该判决所承担的义务。根据《国际法院规约》,下列做法哪一个是正确的?
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中的权利义务,既包括各协议条款规定的义务,又包括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时所作的承诺。下列不符合中国承担的独特义务的一项是()。
施密斯公司作为买方与邻国的哈斯公司签署了一项水果买卖合同。除其他条款外,双方约定有关该合同的争议应适用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并通过仲裁解决。施密斯公司在检验收到的货物时,发现该水果的大小与合同的规定差别很大,便打算退货。根据这些情况,下列
中国某公司以CIF价向瑞典某公司出口一批农副产品,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了一切险,并规定以信用证方式支付。中国公司在装船并取得提单后,办理了议付。第二天,中国公司接到瑞典公司来电,称装货的海轮在海上失火,该批农副产品全部烧毁,要求中国公司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
随机试题
物质文化
张某王某二人订立委托合同,张某委托王某设计商品外观,但合同中未明确该专利归属,则如果发生纠纷,该外观设计专利归()。
端粒酶是一种
最可能的诊断是如病变进展需进行切开引流,切开部位是
社会评价的适用范围不包括()。
注意事项1.本题本由给定资料与作答要求两部分构成。考试时限为150分钟。其中,阅读给定资料参考时限为40分钟,作答参考时限为110分钟。满分150分。2.监考人员宣布考试开始时,你才可以开始答题。3.请在题本、答题卡指定位置填写自己的姓名,填涂准考证
计算In=∫-11(x2-1)ndx.
Conversationsaboutelderlyparentsandtechnologyusuallycenteronsafety,inparticularondevicesdesignedtoalertacallc
已知"产品表"(产品编码,产品名称,单价),另有"新产品表"(产品编码,产品名称,单价)。如果根据产品编码,一件产品只在"新产品表"中出现,则要将该产品追加到"产品表"中;如果一件产品在"产品表"和"新产品表"中同时出现,则用"新产品表"中的单价修改"产品
Thefollowingarepermanentorrealaccountsexcept______.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