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某房屋登记的所有人甲,乙认为自己是共有人,于是向登记机构申请更正登记。甲不同意,乙又于3月15日进行了异议登记。3月20日,丙打算买甲的房屋,但是到登记机构查询发现甲的房屋存有异议登记,遂放弃购买。乙申请异议登记后,发现自己的证据不足,遂对此事置之不理。下
某房屋登记的所有人甲,乙认为自己是共有人,于是向登记机构申请更正登记。甲不同意,乙又于3月15日进行了异议登记。3月20日,丙打算买甲的房屋,但是到登记机构查询发现甲的房屋存有异议登记,遂放弃购买。乙申请异议登记后,发现自己的证据不足,遂对此事置之不理。下
admin
2014-02-17
26
问题
某房屋登记的所有人甲,乙认为自己是共有人,于是向登记机构申请更正登记。甲不同意,乙又于3月15日进行了异议登记。3月20日,丙打算买甲的房屋,但是到登记机构查询发现甲的房屋存有异议登记,遂放弃购买。乙申请异议登记后,发现自己的证据不足,遂对此事置之不理。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08—卷三—59,多)
选项
A、异议登记后,未经乙同意,处分该房屋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B、异议登记于3月31日失效
C、甲有权向乙请求赔偿损失
D、甲有权向登记机构请求赔偿损失
答案
B,C
解析
本题的难点在于A项。
《物权法》第19条规定: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证据证明登记确有错误的,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更正。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登记机构予以异议登记的,申请人在异议登记之日起15日内不起诉,异议登记失效。异议登记不当,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向申请人请求损害赔偿。该条规定了异议登记制度。关于异议登记的法律效力有两种略有差异的观点。第一种观点可以被称为“物权变动禁止”说。该观点认为,异议登记暂时切断了现实登记的公信力,阻止第三人依登记的公信力而受让不动产物权。因此,即使异议登记人同意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处分不动产,在异议登记失效前或者撤销异议登记前,不发生物权效力,就意味着,登记机关不得为经过异议登记的不动产办理过户手续。需要说明的是,采取这种观点的,也不是一经异议登记就禁止物权变动,而需要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并经法院裁定禁止登记机关办理处分登记才产生禁止物权变动的效果。另一种观点可以被称为“物权变动对抗”说。该观点认为,异议登记的目的在于对抗现实登记的权利的正确性,即中止不动产登记权利的正确性推定效力及公信力,而不是禁止物权变动。通过异议登记,提醒第三人该不动产登记权利存有争议而并不是禁止异议登记的房屋发生物权变动。第三人可以受让并将房屋登记在自己名下,但是,异议登记成立,第三人不得以其取得的不动产经登记而具有公信力而对抗真正权利人,也就是不得主张善意取得,并应将不动产返还给真正的权利人。实际上,我国《物权法》采取了第二种观点,即“物权变动对抗”说,从条文内容看,并没有禁止被申请异议登记不动产发生物权变动:在异议登记期间,登记所有权人仍然可以为处分行为,甚至第三人也有机会取得所有权,但不得主张善意取得。司法部的标准答案也采纳了这一观点,认定A项错误。
(但需要补充的是,《房屋登记办法》第78条规定:异议登记期间,房屋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处分房屋申请登记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暂缓办理。权利人处分房屋申请登记,房屋登记机构受理登记申请但尚未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簿之前,第三人申请异议登记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中止办理原登记申请,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据此,在我国实际操作中,异议登记后,房产登记机构是不会办理该房屋的物权变动登记的,也就不发生物权效力。因此,在《房屋登记办法》生效后,本题中的A项已经丧失了命题价值。这充分凸显了司考命题属于考查法条的“童话世界”,有时候与现实生活是脱节的。此为题外话了)
依据《物权法》第19条第2款之规定,乙于3月15日办理了异议登记,乙在异议登记之日起15日内不起诉,异议登记失效。因此,该异议登记于3月31日失效,故B项正确。
乙申请异议登记后,发现自己的证据不足,遂对此事置之不理,造成丙因异议登记之故而放弃购买甲的房屋,甲有权请求乙赔偿损失。故C项正确。
《物权法》第21条第2款规定:因登记错误,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登记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登记机构赔偿后,可以向造成登记错误的人追偿。本题中,登记机关依照乙的申请所进行的异议登记并非登记错误。异议登记实际上是对某一事实进行登记而不涉及到真假判断问题。登记机关只是将乙对该不动产归属有争议的事实予以登记而已,这是客观存在的事实,而不是将不属于甲的不动产错误登记在乙的名义之下。另外,登记机关将该房屋所有权人登记为甲并无错误,因此,甲无权请求登记机关赔偿。故D项错误。本题答案为B、C。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raO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甲、乙为夫妻,婚后乙突然精神失常,不能表达意志,被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1年后,甲无法忍受这种生活,向法院提出离婚申请。有关木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公司法》关于国有独资公司组织机构,有哪些特殊规定?
甲承租乙的房屋,基于双方信任,乙将房屋产权证书交给了甲保管。甲未经乙的同意,与丙订立买卖合同,并告知了丙租赁房屋的事实,现丙向甲支付了约定的房款,房款与市场价格大体相当,并交付了产权证书。下列有关该事项的表述正确的是:
甲在某网站上传播其自拍的生活照,乙公司擅自下载这些生活照并配上文字说明后出版成书。丙书店购进该书销售。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以上事实说明,昆仑公司与达斌公司之间的合同:昆仑公司与其他客户的转销合同,属于:
王某居住在M市甲区,其邻居张某为经营需要请位于M市乙区的建筑工程公司对其房屋进行翻修。在翻修过程中,施工工人不慎将张某家的墙砖碰掉,砖块落入王某家中,王某的脚趾被砸伤,且电视机等家用物品也被砸坏。王某与建筑工程公司交涉未果,于是向乙区法院起诉,请求建筑工程
以下对于简易程序的适用,说法错误的是:
甲商城和乙公司签订一份买卖合同,甲商城将其一座商业大楼抵押给乙公司。后甲商城和丙公司发生合同纠纷,丙公司向法院起诉,并申请财产保全,受诉法院裁定将商业大楼查封。在下列选项中,哪个是正确的?
甲向乙借款5万元用以购房,双方约定还款期限为1年,1年后甲没有按约定还款,乙向法院起诉,要求甲还款,由于证据不足,法院判决乙败诉。乙气不过,制造关于甲的谣言并四处散播。判决送达后乙又提起上诉,第二审程序中,甲提出反诉,要求乙就侵害其名誉权的行为赔偿损失。第
刘某向沈某借款1万元,约定年息为15%,并由李某提供了保证。现沈某欲将该债权移转给宋某,在原保证合同对债权转移并无任何约定的情况下,下列哪一选项所述的内容是正确的?()
随机试题
30岁产褥妇,现产后4日,急性腹痛伴发热2日。腹部包块增大达脐部,曾因不孕行妇科检查诊断为“子宫肌瘤”,本例更符合实际的诊断是
免疫沉淀法目前应用最广、定量比较准确的主要是下列哪种方法
猩红热并发痹证的病机是()
甲、乙共同抢劫,甲被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乙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宣告判决后,被告人不上诉,人民检察院不抗诉。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道路冬期施工质量控制要求中,关于避害措施的表述正确的是()。
下列各项,属于我国会计法律制度构成范围的是()。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在境内居住累计()的高管人员,其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除归属于境外工作期间且不是由境内雇主支付或者负担的部分外,应当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下列不属于家庭资产负债表中流动资产项目的是()。
10周岁的张某未经其法定代理人的同意,将价值5000元的笔记本电脑赠与同学李某。该赠与合同的效力是()。
A、Itisbasedonresearchesfrombothschoolsandworkplace.B、Itliststhingsthathelpkidsnowandinthefuture.C、Itisabo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