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东霖公司向忠谙公司购买一个元器件,应付价款960元。东霖公司为付款开出一张支票,因金额较小,财务人员不小心将票据金额仅填写了数码的“¥960元”,没有记载票据金额的中文大写。忠谙公司业务员也没细看,拿到支票后就放人文件袋。关于该支票,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东霖公司向忠谙公司购买一个元器件,应付价款960元。东霖公司为付款开出一张支票,因金额较小,财务人员不小心将票据金额仅填写了数码的“¥960元”,没有记载票据金额的中文大写。忠谙公司业务员也没细看,拿到支票后就放人文件袋。关于该支票,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dmin
2018-04-02
29
问题
东霖公司向忠谙公司购买一个元器件,应付价款960元。东霖公司为付款开出一张支票,因金额较小,财务人员不小心将票据金额仅填写了数码的“¥960元”,没有记载票据金额的中文大写。忠谙公司业务员也没细看,拿到支票后就放人文件袋。关于该支票,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选项
A、该支票出票行为无效
B、忠谙公司不享有票据权利
C、东霖公司应承担票据责任
D、该支票在使用前应补记票据金额的中文大写
答案
C,D
解析
A项错误,B项错误。本题中,东霖公司的财务人员开具的支票,漏填了大写金额,但其金额是确定的,因此,该支票的形式要件虽然有一定瑕疵,但出票行为是有效的,忠谙公司应享有票据权利。C项正确。东霖公司应承担票据责任。D项正确。根据《票据法》第85条规定:“支票上的金额可以由出票人授权补记.未补记前的支票,不得使用。”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quy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甲、乙是邻居。乙出国2年.甲将乙的停车位占为己用。期间,甲将该停车位出租给丙,租期1年。期满后丙表示不再续租,但仍继续使用该停车位。下列哪一表述是错误的?(2012年卷三第8题)
2001年4月1日,范某从曹某处借款2万元,双方没有约定还款期。2003年3月22日.曹某通知范某还款,并留给其10天准备时间。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2006年卷三第6题)
材料①:2012年2月,甲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乙公司签订了《协议一》,约定甲公司将其建设用地使用权用于抵偿其欠乙公司的2000万元债务.并约定了仲裁条款。但甲公司未依约将该用地使用权过户到乙公司名下,而是将之抵押给不知情的银行以获贷款,办理了抵押登记。
甲公司对乙公司负有交付葡萄酒的合同义务。丙公司和乙公司约定,由丙公司代甲公司履行,甲公司对此全不知情。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12年卷三第12题)
甲、乙与丙就交通事故在交管部门的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书》,由甲、乙分别赔偿丙5万元,甲当即履行。乙赔了1万元,余下4万元给丙打了欠条。乙到期后未履行,丙多次催讨未果,遂持《调解协议书》与欠条向法院起诉。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13年卷三第12题)
甲向乙借款300万元于2008年12月30日到期.丁提供保证担保,丁仅对乙承担保证责任。后乙从甲处购买价值50万元的货物.双方约定2009年1月1日付款。2008年10月1日,乙将债权让与丙,并于同月15日通知甲,但未告知丁。对此,下列哪些选硕是正确的?(
甲公司对乙公司享有10万元债权,乙公司对丙公司享有20万元债权。甲公司将其债权转让给丁公司并通知了乙公司.丙公司未经乙公司同意,将其债务转移给戊公司。如丁公司对戊公司提起代位权诉讼,戊公司下列哪一抗辩理由能够成立?(2011年卷三第12题)
甲公司分立为乙丙两公司,约定由乙公司承担甲公司全部债务的清偿责任,丙公司继受甲公司全部债权。关于该协议的效力,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9年卷三第3题)
甲公司将1台挖掘机出租给乙公司,为担保乙公司依约支付租金,丙公司担任保证人,丁公司以机器设备设置抵押。乙公司欠付10万元租金时,经甲公司、丙公司和丁公司口头同意,将6万元租金债务转让给戊公司。之后,乙公司为现金周转将挖掘机分别以45万元和50万元的价格先后
随机试题
邓小平“三个有利于”标准是一个具有内在联系的整体,其中最基本的是()
【背景】2009年初,某业主拟建一年产15万吨产品的工业项目。已知2006年已建成投产的年产12万吨产品的类似项目,投资额为500万元。自2006年至2009年每年平均造价指数递增3%。拟建项目有关数据资料如下:1.项目建设期为1年,运
背景:A道桥集团公司中标总承包城市立交桥综合改造工程,除拓宽道路增加城市绿化带外,还增设了桥区的排水系统和燃气管道。燃气和排水管道工程由发包方直接分包给专业施工方。施工期间不能断绝交通,项目部制定了分段导行方案。排水管道顶管施工时,钢木组合结构的顶管工
2015年4月2日,田某与宋某因为买卖合同发生纠纷。双方根据已经达成的仲裁协议依法申请仲裁。仲裁庭作出裁决后,双方针对同一纠纷再次发生争议。根据仲裁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宏观环境分析常用的模型是()。
在认知风格中,与“场独立”相对的认知风格(方式)叫______。
程序教学实际上是学习的操作性条件作用理论在教学上的应用。()
事务是数据库中非常重要的概念。下列关于事务的说法,错误的是()。
()资产负债表()关税()付现交单()商会
A、Atthefoodfair.B、Inthehospital.C、Inthestudio.D、Atschool.A场景推断题。女士询问男士是否知道诺邓火腿在哪里;男士说在那边第二展区,那里还有一些其他的食物在展出。结合选项,该对话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