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中国甲公司(买方)与某国乙公司签订仪器买卖合同,付款方式为信用证,中国丙银行为开证行,中国丁银行为甲公司申请开证的保证人,担保合同未约定法律适用。乙公司向信用证指定行提交单据后,指定行善意支付了信用证项下的款项。后甲公司以乙公司伪造单据为由,向中国某法院申
中国甲公司(买方)与某国乙公司签订仪器买卖合同,付款方式为信用证,中国丙银行为开证行,中国丁银行为甲公司申请开证的保证人,担保合同未约定法律适用。乙公司向信用证指定行提交单据后,指定行善意支付了信用证项下的款项。后甲公司以乙公司伪造单据为由,向中国某法院申
admin
2016-04-13
26
问题
中国甲公司(买方)与某国乙公司签订仪器买卖合同,付款方式为信用证,中国丙银行为开证行,中国丁银行为甲公司申请开证的保证人,担保合同未约定法律适用。乙公司向信用证指定行提交单据后,指定行善意支付了信用证项下的款项。后甲公司以乙公司伪造单据为由,向中国某法院申请禁止支付令。依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9年卷一第46题)
选项
A、中国法院可以诈欺为由禁止开证行对外支付
B、因指定行已善意支付了信用证项下的款项,中国法院不应禁止中国丙银行对外付款
C、如确有证据证明单据为乙公司伪造.中国法院可判决终止支付
D、丁银行与甲公司之间的担保关系应适用《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规定
答案
B
解析
《关于审理信用证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0条规定:“人民法院认定存在信用证欺诈的,应当裁定中止支付或者判决终止支付信用证项下款项,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开证行的指定人、授权人已按照开证行的指令善意地进行了付款;(二)开证行或者其指定人、授权人已对信用证项下票据善意地作出了承兑;(三)保兑行善意地履行了付款义务;(四)议付行善意地进行了议付。”据此,信用证下任何一家银行已经善意地付款或承兑,法院就不可裁定或判决止付信用证。本案中指定行已经善意支付了信用证项下的款项,因此中国法院不得颁发止付令,中国丙银行有付款义务。故A、C项错误,B项正确。
《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只调整信用证下各方当事人之间的关系,不调整信用证以外的其他法律关系。本案中,丁银行只是甲公司的开证保证人,并非信用证下的保兑行,其与甲公司之间的担保关系不适用《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故D项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qrA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劳动法》具有明确的适用范围,下列争议可以适用《劳动法》的是哪些?
关于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下列关于票据上的当事人的说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合伙企业法》规定,在下列哪些情形下合伙人可以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决议而被除名?()
关于财产保险与人身保险的说法,下列哪一项是正确的?()
我国公司法要求公司应当提取公积金,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股东代表诉讼是指当公司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时,适格的股东可以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制度。根据我国现行《公司法》的规定,股东提起代表诉讼需要满足下列哪一条件?()
国有独资公司的下列事项中,不需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的是:()
关于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根据《产品质量法》的规定,下列何种产品属于该法所称的产品?
随机试题
阵发性睡眠性血红蛋白尿阻塞性或肝细胞性黄疸
门静脉造影可将导管插入
A.邻苯二甲酸醋酸纤维素B.阿拉伯胶浆C.滑石粉D.淀粉E.水可用作肠溶衣材料的是
净化空调系统的调试和试运转,应在洁净室(区)建筑装饰装修验收合格和()之后进行。
网络图中工作之间相互制约或相互依赖的关系称为()。
2010年3月28日,吉利汽车公司收购沃尔沃100%的股权,实现了,我国汽车行业的“走出去战略”。沃尔沃公司近十年的销售量见下袁: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问题:运用一次移动平均数法进行预测,取m=4,则第11年的销售量预测值为()万辆。
如果对投资规模不同的两个独立投资项目进行评价,应优先选择()。
乙以甲公司的名义采取下列方式与他人订立的合同,法律效果归属于甲公司的有()。
What______wouldhappenifthemanagerknewyoufeltthatway?
Wouldyoubehappierifyouspentmoretimediscussingthestateoftheworldandthemeaningoflife—andlesstimetalkingabou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