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尚书·康诰》中说:“人有小罪,非眚,乃惟终……有厥罪小,乃不可不杀。”这里的“惟终”是指( )。
《尚书·康诰》中说:“人有小罪,非眚,乃惟终……有厥罪小,乃不可不杀。”这里的“惟终”是指( )。
admin
2022-10-18
60
问题
《尚书·康诰》中说:“人有小罪,非眚,乃惟终……有厥罪小,乃不可不杀。”这里的“惟终”是指( )。
选项
A、惯犯
B、偶犯
C、故意
D、过失
答案
A
解析
《尚书·康诰》记载:“人有小罪,非眚,乃惟终,自作不典,式尔,有厥罪小,乃不可不杀。乃有大罪,非终,乃惟眚灾,适尔,既道极厥辜,时乃不可杀。”在这段文字中,过失被称为“眚”,故意被称为“非眚”,偶犯被称为“非终”(不是一贯犯罪),惯犯被称为“惟终”(一贯犯罪)。可见,选A项。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qqt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关于代位继承,下列说法不正确的一项是()
甲殴打乙导致乙死亡,为此甲赔偿乙家属2万元。乙家属料理后事后,分割了乙的财产。引起上述侵权赔偿关系和财产继承关系产生的法律事实分别是()。
量刑的基本原则是()
下列情形中,应以抢劫罪定罪处罚的有()。
由公安机关作为执行机关的刑种有()。
下列犯罪属于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的有()。
我国《刑法》第13条规定:“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
在业主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中的构成内容中,起主导作用的权利是()。
甲欲与乙签订买卖合同,乙不愿意,丙为报甲一饭之恩而对乙假许收益,乙受骗而与甲签订买卖合同。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吴某、李某二人共有一套房屋,登记在吴某的名下。2010年2月1日.法院二审判决吴某、李某二人离婚,并且判决该房屋归李某所有,但是并未办理房屋所有权的变更登记。3月1日,李某将该房屋出卖给张某,张某基于对判决书的信赖支付了50万元价款.并人住了该房屋。4月1
随机试题
厂商数量开始增加,经营利润迅速提高,但亏损的风险很大,破产率和兼并率也很高,这种状态的产业寿命周期处于()
甲公司是乙公司的母公司,2015年6月,甲公司将成本为64000元的产品以80000元的价格出售给其乙公司,截至本年年末,该商品尚未出售,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抵销分录中应冲减的存货是【】
2015年12月,个体户张某与某制鞋厂签订了购销合同。合同规定:制鞋厂供给张某500双真皮旅游鞋,每双单价100元,总价款5万元,张某应在合同订立后的第15天内将货提走并付清货款。合同订立后的第14天,张某因仅有4.5万元资金,便向制鞋厂提出拿自己的摄像机
上市公司发行股票,都必须由证券公司承销。()
属于综合性的少年儿童校外教育机构的是()
20世纪后期我国兴起的元教育学研究推动教育理论的反思与建设,下列选项中属于元教育学论题的是()。
《物权法》第117条规定:“用益物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请运用民法原理分析:本条规定的是民法中的何种制度?该制度的含义是什么?
[*]
阅读以下说明和C++代码,将应填入(n)处的字句写在对应栏内。【说明】C++标准模板库中提供了vector模板类,可作为动态数组使用,并可容纳任意数据类型,其所属的命名空间为std。vector模板类的部分方法说明如下表所示:【C++代码
Whatproblemdoesthewomanhave?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