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计生委认定孙某违法生育第二胎,决定对孙某征收社会抚养费40000元。孙某向县政府申请复议,要求撤销该决定。县政府维持该决定,并在征收总额中补充列入遗漏的3000元未婚生育社会抚养费。孙某小服,向法院起诉。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dmin2020-11-19  22

问题 县计生委认定孙某违法生育第二胎,决定对孙某征收社会抚养费40000元。孙某向县政府申请复议,要求撤销该决定。县政府维持该决定,并在征收总额中补充列入遗漏的3000元未婚生育社会抚养费。孙某小服,向法院起诉。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选项 A、此案的被告应为县计生委与县政府
B、此案应由中级法院管辖
C、此案的复议决定违法
D、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0日内提交答辩状

答案A,C

解析 A选项当选。本题在2018年最高法院《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颁布后发生了一定的变化。考生需要注意的是,本题中县计生委是因孙某“违法生育二胎”这一理由征收了40 000元的社会抚养费,县政府在复议过程中维持了县计生委的这一决定,同时又针对孙某“未婚生育”这一行为补充征缴:3000元的社会抚养费。也即复议机关县政府实施上是针对孙某另一个行为进行了征收社会抚养费,并非针对孙某“违法生育二胎”这一原行为补充征缴社会抚养费。这意味着复议机关县政府并没有改变县计生委的行政行为,只是增加实施了对孙某“未婚生育”行为征收社会抚养费,也即复议机关县政府维持了原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同时又作出了一个新的行政行为。依据2018年最高法院《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第134条第2款规定:“行政复议决定既有维持原行政行为内容,又有改变原行政行为内容或者不予受理申请内容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为共同被告。”此时应该有原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作为共同被告,也即应该由县计生委和县政府作为共同被告。   
B选项不当选。2018年最高法院《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第134条第3款规定:“复议机关作共同被告的案件,以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确定案件的级别管辖。”正如A选项分析所显示,本案应该以县计生委和县政府作为共同被告,因此应依据县计生委来确定级别管辖,县计生委作为普通的被告,级别管辖应该是基层法院。   
C选项当选。《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51条:“行政复议机关在申请人的行政复议请求范围内,不得作出对申请人更为不利的行政复议决定。”县政府作为复议机关在复议时加收了社会抚养费,这属于对申请人更为不利的复议决定,违反了上述条文的规定,所以是违法的。   
D选项不当选。《行政诉讼法》第67条第1款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并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5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可见行政诉讼法规定的被告举证期限是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5日内,而非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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