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行政法的比例原则,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司考2010.2.39)

admin2016-04-18  42

问题 关于行政法的比例原则,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司考2010.2.39)

选项 A、是权责统一原则的基本内容之一
B、主要适用于羁束行政行为
C、是合法行政的必然要求
D、属于实质行政法治范畴

答案D

解析 合法性原则和合理性原则是行政法最重要的基本原则。这两个原则是有层次性的,即行政行为只有在合法的前提下,才能讨论其合理性。合理性原则中的一个重要原则便是比例原则,因此行政法的比例原则是合理行政的必然要求,而非合法行政的必然要求,C选项错误。所谓行政法的比例原则,是指行政主体实施行政行为应兼顾行政目标的实现和保护相对人的权益,如果行政目标的实现可能对相对人的权益造成不利影响,则这种不利影响应被限制在尽可能小的范围和限度之内,二者有适当的比例。学界通说认为,比例原则包含适当性原则、必要性原则和狭义比例原则三个子原则。行政法的权责统一原则基本内涵是“有权必有责”,是与合理性原则并列的行政法基本原则之一,即谓行政权力必须伴随着行政责任,也可以理解为:法律赋予行政机关的职权,实际上是赋予行政机关的义务和责任,行政机关必须采取积极的措施和行动依法履行其职责,擅自放弃、不履行其法定职责或者违法、不当行使其职权,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据此,A选项错误。一般认为,行政法的比例原则主要适用于裁量行政行为,在少数羁束行政行为也存在适用比例原则的需要。据此B选项错误。一般认为,合法行政是一种形式行政法治,而合理行政是实质行政法治,因此行政法的比例原则属于实质行政法治范畴,D选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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