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某公司从事出口加工,有职工500人。因国际金融危机影响,订单锐减陷入困境,拟裁减职工25人。公司决定公布后,职工提出异议。下列哪些说法缺乏法律依据?(2011年卷一68题)
某公司从事出口加工,有职工500人。因国际金融危机影响,订单锐减陷入困境,拟裁减职工25人。公司决定公布后,职工提出异议。下列哪些说法缺乏法律依据?(2011年卷一68题)
admin
2018-03-30
29
问题
某公司从事出口加工,有职工500人。因国际金融危机影响,订单锐减陷入困境,拟裁减职工25人。公司决定公布后,职工提出异议。下列哪些说法缺乏法律依据?(2011年卷一68题)
选项
A、职工甲:公司裁减决定没有经过职工代表大会批准,无效
B、职工乙:公司没有进入破产程序,不能裁员
C、职工丙:我一家4口,有70岁老母10岁女儿,全家就我有工作,公司不能裁减我
D、职工丁:我在公司销售部门曾连续3年评为优秀,对公司贡献大,公司不能裁减我
答案
A,B,D
解析
A错误。《劳动合同法》第41条第1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根据本法条规定,裁减决定只须听取工会意见,而非经工会批准。
B错误。
本法第41条第1款规定,企业发生下列情况时可以裁员:
(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因此,是否进入破产程序与是否裁员之间没有必然因果关系。
C正确。
本法第41条第2款规定,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丙属于家中唯一的就业人员,且有70岁母亲和10岁女儿,应当优先留用。
D错误。丁不属于本法第42条规定的不得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公司可以裁掉丁。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pmc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从字面上讲,法的价值具有不同的含义,主要有()。
在不同的社会初级阶段,法的产生具体情形虽然不同,但是从总体上说法的产生具有一般规律,关于法产生的一般规律,下列论述正确的是:()。
默示的废止是根据()原则来确定旧法与新法规定相冲突时适用新法的。
下列有关经济特区的规范性文件的表述错误的是()。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后乙公司违约。甲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乙公司不执行判决,由法院强制执行。关于此案中的法律关系,表述正确的是()。
公元前399年,在古雅典城内,来自社会各阶层的501人组成的法庭审理了一起特别案件。被告人是著名哲学家苏格拉底,其因在公共场所喜好与人辩论、传授哲学而被以“不敬神”和“败坏青年”的罪名判处死刑。在监禁期间,探视友人欲帮其逃亡,但被拒绝。苏格拉底说,虽然判决
乔某在使用某产品过程中身体受到伤害,将厂家诉至法院要求进行赔偿,其中包括精神损害赔偿。被告方律师辩称,1年前该法院在审理一起类似案件时并没有判予精神损害赔偿,因此本案也不应给予精神损害赔偿。但法院援引新颁布的司法解释判令被告方给予乔某精神损害赔偿。下述说法
实施依法治国方略,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善于运用法治思维思考问题,处理每项工作都要依法依规进行。下列哪一做法违反了上述要求?()(司考.2014.1.3)
在一起案件中,主审法官认为,生产假化肥案件中的“假化肥”不属于《刑法》第140条规定的“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中的“产品”范畴,因为《刑法》第147条对“生产假农药、假兽药、假化肥”有专门规定。关
万林与妻子孙佳准备离婚。第一天去办离婚手续的时候,结婚证没带,办事员拒绝办理并告知他们必须带结婚证,才能办离婚证。第二天,万林与孙佳在来办离婚手续时,在来的路上,两人发生争吵,孙佳生气离开,只有万林一人来办离婚证,办事员不同意,因为《婚姻法》规定必须双方当
随机试题
背景某办公大楼工程,地下为3层,地上20层。裙房4层,檐高27m,报告厅混凝土结构局部层高8m,演艺厅钢结构层高8m。框架—剪力墙结构,基础埋深12m。某施工总承包单位中标后成立了项目部组织施工。施工过程中发生了如下事件:事件一:项目部编制了《安全生产
A、局限B、向颈部传导C、向左液下传导D、向心尖部传导E、向胸骨下端传导二尖瓣狭窄的杂音()
对羊水栓塞的预防,正确的是( )。
A.250mg/LB.450mg/LC.500mg/LD.750mg/LE.1000mg/L总硬度的允许值是
能产生抗体的细胞是()。
A、从前向后B、从后向前C、左侧先就位D、右侧先就位E、垂直就位前、后牙均有缺失,可摘局部义齿就位方向是
有关脊柱生理弯曲的描述,正确的是()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下列无形资产研发支出中,可能计入无形资产入账价值的有()。
公民能够实行特别防卫的犯罪包括()。
简述DSM-Ⅳ对孤独症的诊断标准。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