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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
关于诉讼时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关于诉讼时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dmin
2015-09-16
24
问题
关于诉讼时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选项
A、权利人由于客观的障碍在法定诉讼时效期间不能行使请求权的。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B、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C、对于连带债权人中的一人发生诉讼时效中断效力的事由.其他连带债权人诉讼时效不中断
D、法院在庭审过程中不得主动向被告方告知时效抗辩权,更不得主动适用时效规定进行裁判
答案
D
解析
根据《民法通则》第137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根据《民通意见》第169条规定:“权利人由于客观的障碍在法定诉讼时效期间不能行使请求权的,属于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的‘特殊情况!。”故A项错误。
根据《民法通则》第139条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故B项错误。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诉讼时效规定》)第17条规定:“对于连带债权人中的一入发生诉讼时效中断效力的事由,应当认定对其他连带债权人也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对于连带债务人中的一人发生诉讼时效中断效力的事由。应当认定对其他连带债务人也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故C项错误。
根据《诉讼时效规定》第3条规定:“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不应对诉讼时效问题进行释明及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进行裁判。”可见,法院不得主动提到时效是否已经经过的问题。若对方当事人不提时效抗辩,当事人即会胜诉,权利受法律保护,故D项正确。
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D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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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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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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